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國銀行業整併及其競爭力提升問題之研究

七、可透過與東協各國簽署MOU或FTA,協助業者拓展海外商機,而海外據點應力圖融入在地市場,始有機會發展為區域性銀行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銀行業整併及其競爭力提升問題之研究 目錄大綱:伍、結論及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我國公股銀行之海外據點仍顯不足,主要係缺乏國際金融實務經營及業務能力,及偏好設立分行就近爭取台商業務。查我國與越南於2006年簽署臺越金融監理MOU,協助本國銀行在越南設點布局,對業者發展商機甚具成效,宜積極與東協其他國家談判及簽署。另嗣後金融業宜搭配納入FTA談判,以避免我國雖與新加坡簽署貿易夥伴協議,然銀行業於新加坡之分行卻無法升格為全業務分行之不對等情事再度發生。

綜上,我國公股銀行可參考星展等標竿銀行之國際營運經驗,彈性運用子行、分行、小額信貸公司及財務公司等模式進入市場,並儘速研謀當地發展的長久之計,政府可藉由簽署MOU或FTA方式,積極協助業者拓展市場,始有機會發展為區域性銀行。

(分機:1913 陳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