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產品類別建立合理之佣金給付標準,並善用網路銷售通路,拓展商業契機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公營博物館商店經營之探討
目錄大綱:伍、建議與結論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佣金給付標準通常依銷售目標有所差別,並衡量銷售數量、銷售金額、或銷售利潤等不同基礎,計算經銷商合理之報酬。惟現行公營博物館銷售各類文化商品,皆比照出版品管理辦法規定,按商品定價40%之最高上限支給酬金,未盡合理,允宜建立合理之佣金給付標準。且隨著科技迅速發展,商品銷售通路日趨多元,文化部為推動博物館文化創意商品之知名度,已建置「文化部所屬博物館網路商城」網路平台,提供博物館文化創意商品整合行銷,俾增加國內外人士對台灣文化創意設計商品之認識。惟迄102年度止文化部所屬博物館運用網路商城比率為零,至於故宮博物院運用網路商城銷售商品比率亦偏低,為提高台灣文化創意商品於國外市場之能見度,應善用網路商城行銷,建立商品國際知名度,拓展商業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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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