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務員服務法之旋轉門條款適用範圍,宜將財團法人納入,方為周全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中中央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薪資福利與轉投資事業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員離職後任職之限制不含財團法人在內,財團法人雖具公益性質,惟主管機關身為財團法人之捐助者並具行政監督權,業務關係密切,任由公務員退休後直接轉任,造成監督者退休後直接轉為被監督者之不當現象,且部分機構之業務性質雷同而組織型態不同,離職公務員轉任所受旋轉門條文規範卻有差別待遇,顯見現行法律有欠完備,宜修法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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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2014-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