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中央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薪資福利與轉投資事業問題之探討

七、部分財團法人福利超逾公務機關,主管機關應兼顧合理公平與業務需要予以監督改進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中中央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薪資福利與轉投資事業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財團法人之特別費、車輛使用、職務宿舍或核發之各項津貼若過度優渥,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並有浪費政府捐助資源之嫌,依行政院訂定之「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規定,主管機關對所主管財團法人之各項工作計畫或方針與預算,應就其設立目的、業務需要、營運績效、投資效益及財務狀況等詳予評估,切實審核。爰主管機關允宜確實審核所轄財團法人之各項福利待遇等之合理性與必要性,善盡監督管理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