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貸款內容之設計與經濟或產業發展趨勢之配合度仍待加強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運用政策性專案貸款制度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中央政府協助產業發展之政策性專案貸款制度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我國經濟發展已從工業、服務業並重轉型至以服務業為主的產業結構,然製造業發展過度傾斜,投資過度集中資訊通信(ICT)產業,衍生出口產品過度集中、代工生產模式及低附加價值等問題。近年來服務業雖占國內生產毛額比重近7成,然人力資源的運用上仍存在落差,人才需求以中低階為主,專業人才吸收不易,亦存有出口弱、研發創新投入不足等問题。面對上述困境,政府在相關產業發展策略上提出推動產業多元創新(如製造業服務化、服務業科技化與國際化、傳統產業特色化)、促進輸出拓展市場及強化產業人才培訓等。近5年政策性專貸亦配合新開辦「促進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貸款」、「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及「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等3項創新或研發類及「擴大綠能與產業備輸出」、「振興出口貸款」等2項外銷出口類之政策性專貸。
服務業雖占國內生產毛額比重近7成,然現行46項政策性專貸中,專屬服務業僅有「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等5項,而其近10年累計貸放件數1,731件,累計金額133.66億元,占政策性專貸總累計件數比率為0.32%,總金額比率為3.25%(詳附表4)。而由此5項服務業專用之政策性專貸內容觀之,其用途仍多偏重「有形資產」之廠房設備為主,其中雖有4項可用於無形資產,但可用於研究發展和培訓人才僅有2項,可用於新技術或品牌廣告行銷更僅有1項(詳附表1),顯未能配合服務業之經營特性。
臺灣產業的發展已由強調生產製程導向知識、品牌、創新、服務為主之新型產業模式,而現行46政策性專貸可用於新產品或新技術開發或製造計6項、研究發展計畫經費5項、培訓人才計畫經費5項、品牌廣告行銷2項、智慧財產等無形資產計4項,貸款用途設計與產業發展趨勢配合度仍有努力空間,宜檢視並重新調整貸款用途設計,將資源導向創新、品牌、研發及人才培育等方向。
下載
2014-07-01
2014-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