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政府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處理歷程及現況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來政府對長期未徵收使用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處理成效及現階段研擬解決措施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政府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處理歷程及現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截至76年底全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約3萬4,469公頃,按當年土地公告現值估算,徵收所需費用高約1兆0,025億元,為避免因地方財政無法於法定期限內完成徵購,致使徵收案遭撤銷而造成整體都市計畫體制之瓦解,爰行政院於77年間修法取消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之期限限制,並研提相關配套措施期能妥為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茲概述如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