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內政部前於102年5月間所提供之資料,迄至100年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未徵收面積達2萬5,714公頃,預估徵購所需費用約7兆餘元,其公共設施項目別詳附表3。茲為本研究所需,經再次洽請內政部營建署提供該署最新清查之統計資料,據復截至101年10月底全國待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約3萬3,555公頃,徵購所需經費約5兆8,333億餘元,該部聲稱因本次調查標的並未如100年時將「既成道路」排除,且對屬私有土地部分亦未將加成補償之金額納入預估徵購費用中,肇致有101年10月底統計之待取得面積較100年底多約7,841公頃,但預估徵購所需費用卻反較100年底低約1兆4,180億餘元之情況。
附表3:截至100年底各項待取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及如徵購所需經費之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萬元;公頃
公共設施項目別
待取得土地面積
待取得土地徵購所需經費
公共設施項目別
待取得土地面積
待取得土地徵購所需經費
道路
8,247
257,393,797
墓地
662
7,572,619
學校
1,638
49,451,611
公用事業用地
104
2,958,442
機關用地
953
49,932,002
鐵路
417
10,096,376
公園
4,105
122,863,622
港埠
66
840,082
市場
238
8,288,210
河道
727
72,534,765
停車場
237
6,625,502
兒童
遊戲場
378
11,713,838
綠地
1,138
30,684,031
其他
4,395
53,982,956
廣場
151
4,371,770
基隆市
1,441
6,655,615
體育場
115
2,839,722
臺東縣
703
26,338,872
合 計
25,714
725,143,832
※註:1.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於102年5月3日提供之資料,其中基隆市及臺東縣部分並未按公共設施項目別提供統計數據;另表列各項公共設施待取得土地面積加總數與合計數略有尾數差。
2.依內政部說明本表不含「既成道路」(如據100年統計,尚未取得之「既成道路」面積計6千餘公頃,取得經費約需2兆餘元);表列待取得土地徵購所需經費,係按97年度之土地公告現值並以「公有土地現值(公有土地有償撥用,無加成)+私有土地現值加4成+拆遷補償費」等方式計算。
附表4:截至101年10月底各縣市待取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及如徵購所需經費之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萬元;公頃
縣市別
待取得公共設施用地面積
待取得土地徵購所需經費
縣市別
待取得公共設施用地面積
待取得土地徵購所需經費
新北市
3,048
93,724,277
嘉義縣
701
5,515,184
臺北市
1,314
150,252,762
屏東縣
740
9,863,061
臺中市
11,920
67,772,855
宜蘭縣
376
3,116,629
臺南市
4,101
54,980,194
花蓮縣
156
7,942,675
高雄市
1,909
38,334,968
臺東縣
1,551
15,299,534
桃園縣
2,335
208,492
澎湖縣
317
564,153
新竹縣
312
3,430,897
基隆市
733
4,163,208
苗栗縣
462
9,463,502
新竹市
456
25,993,904
彰化縣
545
26,884,671
嘉義市
391
5,578,370
南投縣
827
55,411,012
金門縣
340
670,343
雲林縣
5814,008,435
連江縣
440
157,830
合 計
33,555
583,336,956
※註:1.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於103年5月12日提供之資料,因部分縣市資料待確認,故尚無法提供依「公共設施項目別」之分析資料。
2.依內政部說明本表含「既成道路」;表列待取得土地徵購所需經費,係以地政資料有載明之「土地公告現值」為本次統計數值,且私有土地部分未予加成估計,故有經費偏低問題,其中臺中市、桃園縣、南投縣及臺東縣等4縣市資料待確認,而基隆市、嘉義市及連江縣等3縣市之待取得土地徵購所需經費不含拆遷補助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