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國營事業閒置及低度利用之房地面積龐大,再利用率最高僅三成左右,顯示運用成效不佳
以最近3年度整體國營事業經管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資產之再利用情形(詳附表4-4)觀之,100年度至102年度各國營事業有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資產之家數變化不大,土地部分未有增減,建物部分減少2家;由面積來看,100年度至102年度閒置及低度利用土地面積合計分別約為3,471公頃、3,344公頃及3,558公頃,而100年度至102年度閒置及低度利用建物面積合計分別為48萬3,384㎡、38萬9,545㎡及33萬3,895㎡,雖該二類建物面積略有減少,然整體國營事業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資產面積仍屬龐大,且再利用率最高僅三成左右,加上102年度閒置未使用之土地面積未見減少,反而較100年度增加約111公頃,足見整體國營事業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資產之利用成效不彰。
計有10個國營事業之再利用率低於30%,且部分國營事業經管之閒置或低度利用土地,未減反增
截至102年底止,共計12個國營事業有閒置土地或低度利用土地,面積合計約3,558公頃;由最近3年度國營事業經管閒置及低度利用土地資產之再利用率資料(詳附表4-4)可知,台糖公司、台電公司及台水公司等3個國營事業之再利用率為負值(即閒置土地未見減少,反有新增情形),中央銀行、中央印製廠、郵政公司、臺鐵局、菸酒公司及臺銀公司等6個國營事業之再利用率為零(即無再利用);又再利用率低於30%者,計有台糖公司等10個國營事業,其中台糖公司、中油公司、台電公司、臺鐵局及臺銀公司等5個國營事業,兼有閒置及低度利用土地情事,凸顯再利用成效欠佳。
部分國營事業經管建物之閒置或低度利用情形愈趨嚴重,且有9個國營事業之再利用率低於30%
截至102年底止,共計12個國營事業有閒置建物或低度利用建物,面積合計約33萬3,895㎡;由最近3年度國營事業經管閒置及低度利用建物資產之再利用率資料(詳附表4-4)可知,中油公司及土銀公司等2個國營事業之再利用率為負值(即閒置建物未見減少,反有新增情形),中央銀行、中央印製廠、台電公司、財政部印刷廠及菸酒公司等5個國營事業之再利用率為零(即無再利用);又再利用率低於30%者,計有中油公司等9個國營事業,其中臺銀公司兼有閒置及低度利用建物情事,顯示前揭事業經管建物之閒置或低度利用情形,未能有效改善。
綜上,截至102年底止,整體國營事業閒置及低度利用土地、建物面積,分別約達3,558公頃、33萬3,895㎡,仍屬龐大,且再利用率最高僅三成左右,加上最近3年度,個別國營事業於閒置或低度利用土地及建物之再利用情形,多有再利用率偏低,甚至出現新增閒置土地及閒置建物情事,顯見各國營事業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資產之運用成效不彰,亟待有效利用房地資源,提升營運績效。
附表4-4:最近3年度整體國營事業經管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資產之再利用情形一覽表 單位:(土地)公頃;(建物)㎡
項目/年度
土地
建物
閒置
低度利用
小計
閒置
低度利用
小計
家數
100
10家
8家
-
9家
6家
-
101
10家
8家
-
9家
5家
-
102
10家
8家
-
8家
5家
-
項目/年度
土地
建物
閒置
低度利用
小計
閒置
低度利用
小計
面積
100
3,311.94
159.95
3,471.89
312,631
170,753
483,384
101
3,204.28
139.87
3,344.15
242,315
147,230
389,545
102
3,423.71
134.67
3,558.38
211,488
122,407
333,895
再利用
面積
101
107.66
20.08
127.74
70,316
23,523
93,839
102
-219.43
5.20
-214.23
30,827
24,823
55,650
小計
-111.77
25.28
-86.49
101,143
48,346
149,489
再利用率
101
3.25%
12.55%
3.68%
22.49%
13.78%
19.41%
102
-6.85%
3.72%
-6.41%
12.72%
16.86%
14.29%
100-102
-3.37%
15.80%
-2.49%
32.35%
28.31%
30.93%
項目/指標
土地
建物
閒置
低度利用
閒置
低度利用
100-102年度
再利用
成效欠佳
再利用率為負值
台糖公司(-3.85%)
台電公司(-0.46%)
台水公司(-29.79%)
-
中油公司(-749.48%)
土銀公司(-9.23%)
-
再利用率為0
郵政公司
臺鐵局
菸酒公司
中央銀行
中央印製廠
臺鐵局
臺銀公司
台電公司
菸酒公司
中央銀行
中央印製廠
財政部印刷廠
再利用率
低於30%
中油公司(9.39%)
臺銀公司(18.64%)
台糖公司(8.45%)
中油公司(19.02%)
台電公司(2.94%)
台糖公司(9.20%)
臺銀公司(20.54%)
臺銀公司(4.34%)
家 數
8家
7家
6家
4家
※註:1.資料來源,依附表3-1及3-2資料,自行計算彙整。
2.以閒置土地為例,再利用面積=(本年度閒置土地面積-上年度或比較年度閒置土地面積),再利用率=再利用面積÷上年度或比較年度閒置土地面積,餘以此類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