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國營事業經管房地資產,迭有閒置及低度利用情事,除未能善加利用增裕收入外,每年尚需支付逾10億元龐大稅費,徒增事業負擔及影響經營績效
日期:103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國營事業經管房地資產運用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國營事業經管房地資產之運用成效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截至102年底止,整體國營事業之閒置及低度利用土地、建物面積,分別約達3,558公頃、33萬3,895㎡,其中土地公告現值達2,649億餘元,建物現值41億餘元,卻未善加利用增裕收入,任其閒置未使用或低度利用,且於102年度尚需支付稅負、維護管理費及租金成本等相關稅費,高達10 億2 千餘萬元(詳附表4-5),不僅負擔沈重,對於國營事業之經營亦有不利影響,亟待相關國營事業積極活化該等土地及建物,期有效運用經管房地資產,進而增裕收入,提升各事業營運績效。
附表4-5:102年度整體國營事業經管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資產之公告現值及相關稅費彙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公告)現值
相關稅費
土地
閒置
147,274,748
725,532
低度利用
117,708,910
285,194
小 計
264,983,658
1,010,726
建物
閒置
902,354
10,984
低度利用
3,266,590
2,041
小 計
4,168,944
13,025
合 計
269,152,602
1,023,751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國營事業提供之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