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02年度各國營事業經管之(公告)現值前5高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資產為例,土地閒置或低度利用之起始時點部分,早自35年、45年間即有低度利用、閒置未使用情事,而建物部分,亦有於51年間即出現低度利用情形(詳附表4-6),且房地資產均有102年間新增閒置及低度利用者,顯示部分國營事業停閉之廠房或辦公廳舍閒置已久,不乏閒置及低度利用期間逾10 年者,卻仍未能改善或有效開發利用,各國營事業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資產之再利用效能不彰。
又部分國營事業尚有耗資承租建物後,卻有閒置或低度利用情事,以102年度為例,桃機公司經管閒置未使用建物,計支付租金288萬元,而臺銀公司經管低度利用建物計208筆(棟),面積達5萬0,624㎡,卻仍有耗費租金(約95萬元)承租建物情事,均有欠當。
附表4-6:102年度各國營事業經管(公告)現值前5高之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資產與閒置及低度利用時點一覽表
國營事業
名稱
土地
建物
閒置起始年月
低度利用起始年月
閒置起始年月
低度利用起始年月
中央銀行
-
53/6~84/6
-
53/6~84/6
中央印製廠
-
72/3
-
72/3
台糖公司
101~102
101/7
82/7~94/7
-
中油公司
45~90/2
90~94
98/10~102/1
-
台電公司
94/1~100/8
89~101
93/4
-
台水公司
99/3~102/12
99/3
-
-
郵政公司
100/7
-
-
-
港務公司
101/3~102/4
-
101/3
-
桃機公司
-
-
99/11
-
臺鐵局
註2
94/8~102/3
-
註2
財政部印刷廠
-
-
-
95/12
菸酒公司
91/7~100/6
-
91/7~100/6
-
臺銀公司
57/5~96/7
35~43
88/2~102/12
51/6~57/2
土銀公司
55/3~88/8
-
88/12~92/1
-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國營事業提供之資料;本表僅列示有閒置或低度利用情形者。
2.臺鐵局未填報閒置土地及低度利用建物之閒置或低度利用起始年月,並說明目前為其高雄機廠用地、經行政院核准專案讓售臺南市政府、業辦理變更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署、已訂有拆除計畫及為都市更新範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