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主管機關應針對所屬國營事業確實執行督導機制及後續追蹤管考事宜,以提升其房地資產活化與運用成效
日期:103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國營事業經管房地資產運用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經本次洽詢,部分國營事業雖表示已積極檢討及管控所屬國營事業之土地清理活化情形,並成立加強土地清理活化小組推動會報,督促所屬國營事業持續依所訂期程辦理相關活化作業,且責成所屬國營事業成立土地活化專案小組,全力推動相關業務,惟針對其督管所屬國營事業之活化成果及是否與預期相符等資料,卻付之闕如,凸顯督導機制流於形式,且欠缺後續追蹤管考。是以,各主管機關針對所屬國營事業經管房地資產及活化、再利用情形,允宜落實執行督導機制,並建立後續追蹤管考,以促使所屬國營事業提升其營運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