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應全面清查盤點整體國營事業經管房地資產,並建立國家資產完整資訊
日期:103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國營事業經管房地資產運用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目前缺乏整體國營事業經管土地及建物之活化、閒置及低度利用等全貌,行政院應指定主辦專責部會,啟動全面性之清查盤點,以建立國家資產完整資訊,並定期(如每季或每半年)統整與檢視整體國營事業未活化、閒置或低度利用等房地資產之運用與目標達成情形,提報跨部會會議(如:現行運作中之行政院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會議),並透過跨部會會議,共同協商溝通,解決未能有效活化之障礙,期有效發揮及創造國家資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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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2014-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