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產業調整政策
入會前之先期調整措施
離牧計畫
因應入會開放國外畜牧產品進口,政府於入會前輔導國內未達經濟規模之養豬戶(1,000頭以下)及肉雞戶(2萬隻以下)辦理離牧,進行產業結構調整。本項計畫自 87 年 10 月 26 日至 88 年 6 月 30 日止共拆除養豬戶 5,070 戶、肉雞戶 684 戶,支用補償金 95 億餘元;離牧之後每戶飼養豬隻由離牧前 383 頭提高至 452 頭,肉雞產業年產值並增加 4 億元。
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
本計畫乃入會前政府對國內稻米及雜糧等保價作物之生產結構進行先期調整,計畫自86年執行,89年底結束。推動後國內稻作面積由 86 年 36.4 萬公頃降至 89 年 34 萬公頃,糙米生產量由 166 萬公噸降為 154 萬公噸。
入會後因應措施
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
91年入會後,政府延續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及稻田多元化利用計畫,加速輔導休耕稻田轉作綠肥及能源作物。統計至 101 年止支出超過千億元,確實有效達成調降稻作面積目標,然卻導致大量休耕農地閒置。
短期價格穩定措施
本計畫於入會初期實施,主要辦理情形如下:
91 年10 月啟動短期稻米價格穩定措施,加強稻米收購並降低農會及糧商收購自營稻穀周轉金之貸款利率,總計支出 109 萬元。
92 年國內稻米、椰子、香蕉等農產品之產地價格曾跌至生產成本以下, 政府啟動救助措施,總計支出 4.5 億元。
93 年起政府宣布當國內農產品價格低於直接生產成本之 95%時,則啟動產期調節、撥款收購或加工、冷藏及銷毀等多項措施穩定市場價格;截至95年底總計支出11 億元。
其他產業調整或防範措施
除調整稻米生產結構,農委會特就水果、茶葉、家禽及養殖漁業等產業之結構於入會後一併進行調整;包括加強農業訓練、動植物防檢疫、產銷預警及擴大全球行銷等措施,俾提升國內農業整體競爭力,減少入會所造成之衝擊與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