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RCEP、TPP重要成員國所實施農業有關之非關稅貿易措施,將分為關稅配額措施(TRQ)、輸入許可措施(Import Licensing)、技術性貿易障礙措施(TBT)及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PS)等措施,茲說明如下:
關稅配額措施(TRQ)
中國大陸有7類農產品關稅配額措施,包括小麥、稻米、糖、羊毛及棉花等農產品,不過中國大陸核配相關配額時,需由國營企業取得;日本由大藏省、農水省及通產省管理關稅配額,決定關稅配額產品之種類與數量,納入關稅配額管理之農產品有20類,其中12類發放許可證管理,4類採國營企業貿易管理方式等;美國有54類農產品在關稅配額管理之範圍內,其中32類以先到先配管理,17類採用混合分配方式處理,而對甘蔗原糖、黃油代用品及煙草等農產品類別採附加條件方式處理;歐盟有87類農產品納入關稅配額管理,其中59類發放許可證管理,21類採先到先配方式,6類為依據過去進口實績分配,剩餘類別使用混合分配方式處理;泰國對23類產品實施關稅配額措施,包括牛奶、奶油及洋蔥種籽等,部分產品配額內與配額外之稅率差距甚大,包括馬鈴薯、黃豆及黃豆渣等;菲律賓僅國家食品局有權申請稻米進口。
輸入許可(Import Licensing)
日本對稻米、小麥、牛豬肉、乳製品與糖類等5項目農產品與加工食品實施進口簽證措施;泰國對24項農產品與加工食品實施進口簽證措施,包括稻米、黃豆、牛奶、奶油、奶粉、馬鈴薯、洋蔥、大蒜、椰子、咖啡、茶及胡椒等;菲律賓為糧食安全考量,僅政府與其相關機構或國營企業有權申請稻米進口,漁產品須取得農業部核發之許可才能進口。
技術性貿易障礙(TBT)
美國增加飼養、屠宰及加工業者使用本土牲畜之誘因,且相關業者被迫在各個作業流程中區分本土與進口產品,各國輸入美國被迫增加成本以修改牲畜或肉品輸美之運送流程,造成貿易限制效果;中國大陸國家衛生部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局在2011年10月12日發布《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規定所有預包裝食品必須依法強制標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和能量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參考值比例」;泰國積極訂定食品標準、認證機構認可、國際合作及標準監管做為技術性貿易障礙;菲律賓國外廠商為取得該國之國家標準,農產品需標示「品質安全標記」。
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PS)
輸入國對於輸入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規定一般可大略分為三類:1.禁止輸入:為了防杜國外危險性病蟲害之入侵,多數的國家均以植物檢疫法規禁止危險性疫病蟲害發生國家及地區之新鮮農產品輸入。2.有條件輸入:針對發生某些特定疫病蟲害國家及地區之植物及其產品,規定必須先經過有效的檢疫處理措施或嚴格的檢查後才准許輸入。3.准許輸入:備妥相關文件經輸入國檢疫機關檢疫後即可輸入。而中國大陸SPS措施大致可以分為產品國家標準、進出口產品檢驗檢疫、食品安全及質量安全等,包括水產、畜產、水果等皆訂有特定檢驗檢疫要求,使其檢驗檢疫法規與程序繁複,對其他國家出口業者形成極高之法規遵循成本;泰國對於進口冷凍或冷藏肉類必須取得農業與合作部畜牧發展處核發之輸入許可,以及出口國核發之衛生證明文件;菲律賓則是出口國農場或食品廠必須先獲得該國獸醫署認證之出口資格,並經菲律賓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