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交通部觀光局103年7月29日網頁顯示,被處以停止辦理接待陸客來臺業務處分之旅行業者計有7家;另交通部觀光局102年度辦理大陸地區觀光團旅遊重點地區品質及安全聯合稽查,針對大陸地區觀光團使用之住宿旅館、餐廳、購物商店及遊覽車進行查核,查核次數計5次。違規家數比率分別為旅館業52.94%、民宿100%、餐廳76.19%、購物店62.50%、載客車輛4.30%,除載客車輛外,其餘業者違規比率甚高,且違規事項多為安全或衛生事宜等基本品質標準(詳附表8),凸顯大陸地區觀光團旅遊重點地區之觀光及其相關產業業者未能有效維護服務品質,恐影響我國整體觀光觀感及旅客在臺旅遊安全性。
附表8:102年度大陸地區觀光團旅遊重點地區品質及安全聯合稽查情形
業別
查核次數
查核家數A
違規家數B
違規比率B/A
違 規 情 事 類 型
旅館
5
17
9
52.94%
違規擴大營業、防焰制度不符、鍋爐室滅火器失壓、火警總機故障、鍋爐房滅火器效能值不足、緊急照明燈故障、緊急廣播音壓不足、出口標示燈位置不符且故障、安全梯防火門無法關閉密合、建築公安申報有缺件須補正、未領取旅館業登記證、飲水機無維修紀錄、客房內無保險套、潤滑劑、客房內缺避難逃生圖及房價表。
民宿
5
7
7
100.00%
房價表、住宿須知、避難逃生路線圖不符規定、有違規擴大營業情形、緊急照明燈未依規定裝置、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未執行及建置。
餐廳
5
21
16
76.19%
冷凍溫度不足、廚房地面濕滑、廚餘過濾後污水直接倒入水槽、廚房內廚餘桶未加蓋、現場未能提示員工體檢資料及產品責任險相關資料、爐臺排油設備油污不潔、現場採中式餐飲經營且供應盤菜性質惟未能提示廚師、未購買產品責任險、冷凍區未定期除霜、肉品來源未提供證明、天花板、牆面、紗窗、紗門、地板汙損、現場蒼蠅眾多、工作人員未戴口罩及帽子、冷凍冷藏庫食品未包覆、垃圾桶未加蓋、食材未包覆且應離牆離地5cm、從業人員未完成健康檢查部分項目(如:傷寒、A型肝炎)。
購物店
5
32
20
62.50%
商品未依商品標示法標示、梯間及防火門前堆置雜物、防火門及通道門扇設電磁鎖、未辦理公安申報、主要出入口未設出口標示燈、廣告傳單涉及療效、茶葉產品未離地放置。
載客車輛
5
93
4
4.30%
滅火器壓力失效、車輪胎紋深度疑似未達1.6mm、滅火器逾有效期限。
※註:1.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