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確實定期檢討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目的及營運績效
日期:103年8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現況之檢討
目錄大綱:肆、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改進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各主管機關允應重新檢視其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目的,對已無營運實益或經營績效不彰之事業應確實執行退場或整併機制,避免資源之重覆浪費。台糖公司配合國家政策轉投資眾多與本業無關之事業,部分投資多年且績效不彰,該公司允應檢討繼續投資之必要性。退輔會藉轉投資事業安置退除役官兵之目的似已式微,其轉投資事業之目的允宜隨時空與環境變遷重新檢討。
此外,國發基金近來投資預算執行率甚低,應重新檢討各類投資計畫之妥適性及執行方式,避免過度依賴創投業者,投資成效並應於預決算書充分揭露,俾利本院監督。
下載
2014-08-01
2014-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