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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預算編列暨其對我國交通建設資源配置影響之評析

三、我國航空城計畫推動情形 日期:103年8月 報告名稱:桃園航空城預算編列暨其對我國交通建設資源配置影響之評析 目錄大綱:貳、我國交通資源配置及桃園航空城推動現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計畫目標與範圍

桃園國際機場預計2030年客運目標達5,890萬人次,客運達448萬噸,桃園航空城開發完成後預計可創造2兆3,000億之經濟效益、840億稅收及26萬個工作機會。

桃園航空城發展概念係以機場為中心,並將周邊地區納入發展範圍,依據「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及第3款定義,國際機場園區係指機場專用區及其區內或毗鄰之自由貿易港區(以下簡稱自由港區)。航空城係指國際機場園區周邊因機場活動所衍生發展之各類商業、加工製造、會議展覽、休閒娛樂及住宅等相關使用之區域。

財務架構

以交通部及桃園縣政府分別為開發主體,各自財務獨立分別規劃,機場園區之區段徵收部分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主辦,附近地區之區段徵收由桃園縣政府主辦,園區內各項建設由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公司)負責,並分別以民航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民航基金)、桃園縣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及機場公司營業基金為財務主體 (詳附圖1)。

附圖1 :桃園航空城整體財務架構

※註:1.資料來源,交通部網站/主題專區/桃園航空城計畫。

桃園航空城推動情形

98年1月23日總統公布「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行政院決定自99年5月1日起施行,並以桃園國際機場為適用機場,依據前揭條例第5、6及9等條文之規定,相關作業分階段推動。行政院於100年4月核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以下簡稱綱要計畫),101年5月核定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實施計畫(以下簡稱實施計畫),內政部擬訂之特定區計畫將於103年7月份再次審查。

行政院於101年10月2日成立跨部會「行政院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以下簡稱核心專案小組),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召集人,已於103年5月6日召開第8次會議,3工作小組分工作僅略述如次:

1.都市計畫及用地取得分組:配合都市計畫審議及先建後遷措施,預計110年至112年辦理全區抵價地土地抽籤配地及土地點交作業。

2.開發建設分組:包括道面整建暨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第三航站區計畫、塔臺暨整體園區新建工程、第二版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實施計畫、海軍桃園基地優先工程、安置住宅、區段徵收公共設施工程及聯外道路6項計畫。

3.產業規劃招商分組:桃園縣政府規劃已規劃5大分區及10項主要產業機能,並將結合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理念,將各項創新重點活用於產業之中(詳附圖2),未來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發展,滾動式檢討調整產業引進項目;辦理國內外招商活動說明會,協助宣導航空城計畫,並持續參與「智慧航空城產業聯盟」運作,協助航空城產業規劃,預計於105年度起提供土地,協助引導產業進駐。

附圖2 :桃園航空城5大分區及10項主要產業機能圖

※註:資料來源,桃園航空城核心小組第8次會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