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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預算編列暨其對我國交通建設資源配置影響之評析

五、桃園航空自由港區推動多年,出租率未達7成,辦理自由經濟示範區第1期計畫績效尚未顯現 日期:103年8月 報告名稱:桃園航空城預算編列暨其對我國交通建設資源配置影響之評析 目錄大綱:肆、桃園航空城預算編列暨其對我國交通建設資源配置影響之評析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行政院於94年5月25日核定同意遠雄公司設置為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以下簡稱桃園航空自由港區),採先建廠後租賃之模式,94年完成第1期工程後提供2棟加值廠房及處理量50萬噸之貨運站功能,預計107年度完成全區開發,提供13棟廠房(預計3棟物流廠房於103年中旬先行完工)及年處理量100萬公噸之貨運站功能;截至103年4月底止,出租率僅達68.9%。

102年度桃園航空自由港區之貿易量及貿易值分別為2.8萬公噸及1,672億元,為96年度迄今之新高,分別占我國整體自由貿易港區之0.2%及24.9%,惟其貢獻仍屬有限。截至103年4月底,進駐廠商家數為35家,員工人數達1,204人,以電子業者居多,其中外商13家,由於未設單一窗口,法令繁多且法規解釋不一,投資者無所適從;外勞申請困難、無租稅實質優惠、租金太貴…等問題,致現階段該自由港區經營績效不佳,有待積極改進。

自102年8月起配合政府政策辦理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推動計畫,以自由貿易港區為核心推動,以「委託加工」及「前店後廠」之利基模式再與強化,有東風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等4家物流業申請設立,並核准了11件自由貿易港區業者委外進行簡易加工的申請案,整體績效未見顯著提升。自由港區除第2期工程尚有大量廠房空間釋出外,未來港區由45公頃增加為175公頃(新增130公頃),擴充之港區將引進物流、製造及支援等機能,預計由民間參與投資196億元,是否能有效運用有待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