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政府總預算應能有效衡量施政成本及整體資源配置情形,強化財務管理機制
日期:103年8月
報告名稱:桃園航空城預算編列暨其對我國交通建設資源配置影響之評析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中央政府總預算應能充分衡量施政成本,俾利檢討政府施政之良窳,依據預算法第37條及49條規定,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以利計算合理公務成本,且歲出政事別為預算審查重點項目之一,交通發展建設為促進經濟成長重要因素,故交通建設經費應完整揭露全貌,俾有效衡量及評估,以利資源有效配置並確實提升整體經濟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