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實執行機關之財務責任,重大施政及重大公共建設之經濟效益及財務計畫評估應確實辦理,加強各項工程成本之控管
日期:103年8月
報告名稱:桃園航空城預算編列暨其對我國交通建設資源配置影響之評析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桃園航空城包括多項重大共工程建設,且分屬不同權責機關,應恪遵預算法第34條,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經濟效益及財務計畫評估務求確實辦理,落實執行機關之財務責任,強化各項工程成本之控管,避免造成各級政府財務負擔,以利資源有效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