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河川揚塵起因
我國河川揚塵現象主要發生於每年10月至隔年4月,肇因於台灣地區河川坡度陡峭、水短流急,為了水資源調配,在上游集水區設置管理設施,致河川下游基流量銳減,加以上游水土保持不良,遇豪雨則山體崩塌,河川沖刷作用加劇,導致下游河床裸露地增加;另因河川裸露地之利用缺乏管理,農民在河床耕作未採行揚塵抑制措施。乾燥河床受強風吹襲,引起河川揚塵,致鄰近地區懸浮微粒濃度增加,引響居民生活品質。故河川揚塵除自然因素外,尚有人為因素存在。
濁水溪之河川揚塵現象最劇
我國中央管河川者計有大安溪、大甲溪、烏溪、濁水溪、卑南溪、高屏溪、秀姑巒溪、花蓮溪及蘭陽溪等9條河川有揚塵現象,其中以濁水溪最劇,民眾飽受其苦。921大地震後,濁水溪河床有上升現象,又於上游地區興建攔水壩等設施(如集集攔河堰),更易導致下游行水區銳減、枯水期河床裸露面積增加、淤砂現象益形嚴重;復因枯水期東北季風吹拂河川裸露地之細沙,濁水溪南岸揚塵較北岸嚴重,受影響鄉鎮為雲林縣莿桐鄉、西螺鎮、二崙鄉、崙背鄉及麥寮鄉,102年度濁水溪因揚塵事件致PM10濃度大於250μg/m3時數達576小時,PSI大於100之站日數為36日,遠高於101年度之128小時及5站日(詳附表11);另從揚塵事件PM10最高濃度趨勢觀察,以崙背測站為例,98年度PM10濃度高達2,532μg/m3,102年度PM10濃度最高則為497μg/m3最高濃度呈下降趨勢,台西、崙背、斗六、麥寮及朴子等測站歷年揚塵事件PM10最高濃度變化詳附圖3。
附表11 :95年至102年濁水溪揚塵現象彙整表
單位:小時:日
年 度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PM10濃度>250μg/m3時數
71
66
448
713
6
0
128
576
PM10濃度>500μg/m3時數
4
0
57
171
0
0
2
6
揚塵導致空氣品質不良站日數
4
2
42
48
1
0
5
36
※註:1.資料來源,擷自環保署環境監測及資訊處103年1月28日「濁水溪揚塵成因分析」簡報資料。
附圖3:濁水溪歷年揚塵事件PM10最高濃度變化
※註:1.資料來源,擷自環保署環境監測及資訊處103年1月28日「濁水溪揚塵成因分析」簡報資料。
近年河川揚塵改善措施執行情形
環保署自96年11月起即邀集經濟部水利署、農委會林務局及相關地方政府研商,決議推動全國「河川揚塵防治及推動改善方案」,計畫於101年度至104年度間投入30億元(經費分配詳附表12);並建置「河川揚塵防制推動資訊網平台」,供相關機關於揚塵河川汛期前後,將減緩揚塵措施、期程、預警系統及宣傳等資料,登錄於該平台,以掌控各項抑制揚塵措施之進度及結果。環保署依行政院於102年1月7日函復之「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推動方案」權責分工,協調水利署等相關單位,共同執行該方案。
附表12:河川揚塵防制推動及改善方案經費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101
102
103
104
合計
水利署
30,000
34,000
26,000
24,000
114,000
林務局
33,669
25,810
25,642
652,587
737,708
環保署
206,669
152,031
970,089
819,503
2,148,292
合 計
270,338
211,841
1,021,731
1,496,090
3,000,000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101年度委外計畫「河川揚塵協調控管暨空品樣區碳量調查計畫」期末報告。
環保署自100年度起選定受河川揚塵影響之中央管河川,補助該地方政府辦理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推動計畫經費,辦理河川揚塵監測、預測、防制工法、現況通報、教育宣導、防護演練及環境清理等,100年度至102年度核定補助金額計1億9,580萬元(詳附表13)。
附表13 :100年度至102年度環保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河川揚塵計畫之件數及經費彙整表 單位:件;新台幣千元
年度
縣市別
100
101102
合計
件數
經費
件數
經費
件數
經費
件數
經費
臺中市
-
-
1
6,000
1
8,600
2
14,600
彰化縣
1
5,300
1
6,000
1
6,600
3
17,900
南投縣
2
10,300
1
5,300
1
5,300
4
20,900
雲林縣
2
17,724
3
27,008
2
15,468
7
60,200
高雄市
-
-
1
6,000
1
6,500
2
12,500
屏東縣
1
3,000
2
7,500
2
8,400
5
18,900
宜蘭縣
1
5,300
1
5,000
-
-
2
10,300
花蓮縣
1
4,500
1
4,300
1
5,500
3
14,300
臺東縣
1
7,800
1
8,600
1
9,800
3
26,200
合計
9
53,924
12
75,708
10
66,168
31
195,800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102年度委外計畫「河川揚塵協調管控計畫」報告。
依崙背測站監測數據,由98年之PM10 最高濃度2,532μg/m3降至102年最高之497μg/m3,影響天數由14天降至11天;但雲嘉南空品區102年度PSI>100之日數仍高達97天,高屏空品區亦達150天,顯示相關防制工作應積極賡續辦理。
近年河川揚塵改善措施尚待加強之處
國人對施政措施之知悉率偏低:依環保署102年度環保施政意向調查結果,於「民眾對已推動的各項環保措施之知悉率及贊同度」調查項目,民眾對環保署推動「防制河川地揚塵,改善空氣品質」措施之知悉率僅36.8%。
河川流域低灘地耕作致引起揚塵仍待改善:農民租用或占用河川流域低灘地或高灘地耕作,因未採揚塵防制措施,或整地時期造成之揚塵,或因噴灑農藥且飛散至附近地區,抑制自然植生能力等,均導致河川裸露面積擴大,尚需近一步輔導農民防制技術,嚴格取締非法占墾,全面檢討河川灘地許可使用制度,評估設定落日條款,逐年縮減許可,將河川固有行水區還與自然,以促使裸露面積縮減。
現行河川裸露防制設施易損毀或為短期措施:現行河川揚塵整治設施,如:攔水土堤堰、引水渠道、截砂石籬工法、梯田式蓄水小池塘、綠覆蓋、稻草織物或防塵網覆蓋,完工後遇汛期易遭沖毀,致汛期過後,揚塵再起,故應考量採行較為長期之防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