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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統籌分配稅、一般性及各部會補助款等相關問題之探討

肆、結論及建議 日期:108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統籌分配稅、一般性及各部會補助款等相關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及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游亦安

落實地方自治核心事項之一,係保障各級地方政府適當之收支,然我國因城鄉發展原即不均,而依學理之財政收支劃分有優國稅及劣地方稅情況,再經稅收分成後,城鄉財政差距更形擴大,106年度各市縣自籌財源占歲出比例均不足,尤以縣(市)政府平均數偏低且多數縣(市)政府人事費尚超逾其自籌財源等,是以進行財政調整係屬必要。查我國目前主要財政調整方式係垂直財政調整,包括統籌分配稅款(含普通及特別2種,僅有少數水平財政調整性質)、一般性(含專案)補助款及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等;惟各市縣經加計逐年調增之統籌分配稅後,自有財源占歲出比例仍呈不足,尤以多數縣(市)政府尚不足支應基本需求為要,爰106年度多數縣(市)政府之補助依存度均偏高等。

查地方預算之編列原則為量出為入及收支平衡,鼓勵地方有效開源及遵守財政紀律係協助地方財政健全不二良策,然於開源上,部分市縣除統籌分配稅外之稅課收入增加有限,過於依賴統籌分配稅,復有部分市縣除稅課及補助外之其他歲入總計或個項數尚較100年度減少,開源甚屬不足,又再有預算編列缺失、人事費偏高與社福支出未能排富(超逾法定標準支應)及其他未能節流情形,另尚有鉅額調度墊借資金、未能妥善管理公益彩券盈餘專戶或基金、債務增加及其他債務管理欠佳狀況等,各市縣財政紀律尚待提升,俾利地方財政永續。

復查現行統籌分配稅款與一般性補助款中財政收支差短補助及財政部依規定補助數類似,增加制度複雜性、降低可瞭解性及作業效率;而部分地方政府於一般性補助款之基本設施、教育及社會福利補助之考評成效不足,尚待提升;另相關考評結果之表達及主計總處所設開源節流誘因亦待進一步優化等。而於各主管部會補助業務上,亟須加強應用系統考評及提升公開透明性,另有補助範圍過於廣泛情形,亦待檢討改善;而補助業務原即具政策導向,增進區域合作治理係具有國際觀及整體區域效益之良善方向,然現行補助作業尚難達成引導辦理,此外,各部會補助業務之前置、規劃、審核及管控作業,各市縣之相關規劃、分析、執行及管理作業等之缺失頻傳,致部分重大計畫執行效率欠佳或發生竣工後,未達設置目標或改變使用目的等效益欠佳情形。爰謹建議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