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3學年度起逐年實施就讀高職不論家庭年所得高低皆免納學費(詳同報告附表2-10),加上之前已實施但未納入該擴大推動方案之實用技能學程、產業特殊需求及建教合作免學費,高職免學費政策103至107年度投入經費介於136億元至154億元間,108年度則編列141億餘元(詳附表3-23),然免學費政策各年度經費占教育部補助高職總經費比率介於41.93%至48.55%,近年高職免學費方案占高職總教育補助資源比率皆超過4成。
減免學費政策係基於保障教育機會均等,對弱勢家庭子女就學之照護,鼓勵適性就學及培育產業基層人才,允宜審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評估學費數額調整及補助之辦理方式。由近3學年補助學費數額表觀之(詳附表3-24),除106學年度公立高職補助由最高3,700元或5,400元調高為定額6,240元、私校群科(不含藝術類)上限由2萬2,530元調高為2萬2,800元外,調整後金額與普通高中相同,然普通高中為一定條件(家庭年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免學費,高職端則未設條件全部補助,據國教署表示並無高職端學生家庭所總額相關調查或統計資料。惟未考量實際經濟條件及就學成本,給予齊一式免納學費,對未設置技綜高需離家就學之偏鄉弱勢學生而言,反需較其他都會區經濟優勢同學,多負擔住宿費或租屋費,恐難真正落實對弱勢家庭子女就學照護。此外,對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上就讀私立高中學生給予5,000元或6,000元定額補助,其補助額度與就讀公立高中、職經濟弱勢學生之6,240元相近,鑑於多數私立貴族高中家長為金字塔頂端高所得者,在教育資源有限下,恐難落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另為落實照顧弱勢族群學生,鼓勵具技藝傾向學生適性就讀,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自101年起除免納學費外亦免納雜費,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則自107學年度起一次到位(一至三年級) 全部減免雜費,預估新增經費約2.5億元。
綜上,為落實照顧弱勢族群學生政策,鼓勵適性就學,自103學年度擴大實施就讀高職不論家庭年所得高低皆免納學費,鑑於高職免學費經費占高職端總教育經費比率已超過4成,107學年度又推動免雜費政策,然近年就讀高職比率呈下降趨勢(詳附圖2-2及附表3-19),且高職升學比率遠高於就業比率(詳附表3-20),以免學費鼓勵適性就學成效尚難呈現,而補助方式恐難落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為使教育資源達最適配置,允宜審酌免納學費補助條件及學費數額調整之妥適性。
附表3-23:103至108年度高職免學費預、決算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免學費方案
實用技能學程
產業特殊需求
建教合作
合計
占比
103
11,630,562
1,094,065
165,519
736,618
13,626,764
48.55
104
12,785,987
1,045,684
163,141
741,718
14,736,530
46.30
105
13,508,108
980,639
197,244
647,990
15,333,981
47.83
106
13,605,279
931,137
247,883
530,078
15,314,377
48.54
107
12,645,486
884,918
266,814
669,099
14,466,317
43.34
108
12,498,998
774,296
254,917
583,769
14,111,980
41.93
※註:1.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
2.106年度為審定決算數,107年度為自結決算數,108年度為法定預算數。
3.據國教署表示,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學費自96年度起實施迄今,另自101學年度起即增加補助學生雜費,表內金額包含學費及雜費補助。
4.占比係以表內各類免學費合計數/附表2-5之103至108年度教育部補助高職總經費。
附表3-24:105至107學年度免學費政策補助金額表 單位: 新臺幣元
學籍
公私立別
105學年度
106學年度
107學年度
專業群科(不含藝術類)
公立
5,400
6,240
6,240
私立
13,220-22,530
13,220-22,800
13,220-22,800
專業群科-藝術類
公立
6,240
6,240
6,240
私立
25,730-33,560
25,730-33,560
25,730-33,560
進修部(含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
公立
3,700
6,240
6,240
私立
13,220-21,230
13,220-22,800
13,220-22,800
綜合高中一年級、專門學程
公立
6,240
6,240
6,240
私立
12,170-22,800
12,170-22,800
12,170-22,800
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家庭年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
公立
6,240
6,240
6,240
私立
12,170-22,800
12,170-22,800
12,170-22,800
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家庭年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上)
公立
無補助
私立
定額補助,依戶籍別申請,臺北市6,000元、高雄市5,000元、教育部5,000元。
※註:1.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資料及105至107學年度公告之高級中等學校學費收費數額表。
2.實用技能學程、產業特殊需求及建教合作免學費補助金額,同表內專業群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