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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技職教育發展及近年重大計畫辦理成效之檢討

七、為利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有效轉化和落實新課綱之實踐,允宜完善相關配套措施 日期:108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技職教育發展及近年重大計畫辦理成效之檢討 目錄大綱:參、技職教育發展問題及近10年重大計畫辦理成效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廖來第 歐婉如

技術型高中新課綱最大革新及特色為增訂實習科目15-30學分、增訂彈性教學時數實施原則與專題實作教學指引;綜合高中則增加高一之深度職業試探選修課程學分數及彈性學習時間(詳附表3-25),為利新課綱實施,國教署自106年度起辦理前導學校試行新課綱,包括29所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含12所群科中心學校),及30所辦理高職優質化計畫優良學校,相關經費編列及執行詳附表3-26,其試行分成兩個階段,第1階段為課程規劃,包括:(一)配合新課綱,研修學校課程的發展組織及運作相關規定;(二)規劃新課綱之部定課程及校訂課程實施相關配套;(三)規劃新課綱之技、綜高學校課程計畫書;(四)試辦推展技能領域及校訂課程教材及教學模組。第2階段為課程推廣,包括:(一)辦理新課綱研習,並依專業學習社群之專業辦理課程規劃、發展成果及經驗分享等研習活動;(二)針對新課綱學校課程規劃,提出實施可能面臨問題及建議解決方案。

技綜高前導學校依試行之重點,進行校訂選修課程、適性分組教學和彈性學習時之規劃和試行,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試行之課程科目數和學校數詳如附表3-27。此外,為利新課綱實施,國教署截至108年3月底已完善各項法規配套計15項(詳附表3-28),另技綜高前導學校所遭遇之各類實務問題(詳附表3-29),如核心小組組織運作、師資員額不足、學生選課系統、彈性學習時間是否授予學分等,於108學年度新課綱實施後,將會有更多技綜高學校將面臨同樣問題,教育部允宜訂定因應新課綱實施之相關配套,以作為學校面臨新課綱各類問題之辦理準則。

綜上,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已定自108學年度起施行,國教署自106年起即編列預算辦理59所技綜高前導學校之試行工作,允宜針對前導學校所遭遇問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以利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有效轉化和落實新課綱之實踐。

附表3-25:十二年國教總綱與99課綱課程架構比較表-技術型高中及綜合高中

比較項目

十二年國教總綱

99課綱

技術型高中

主導理念

1.主張「適性揚才」、「學生主體」、「生涯預備」、「務實致用」之理念,以成就每一個孩子

2.落實以核心素養為導向的通識與全人教育

配合社會需求,爰以「務實 致用」為原則,強調專業知 能、職業道、實用技術、 人文及科技素養等生涯發展 能力之養成

課程規劃

依 據 「 群 科 穩 定 漸 進 微 調」、「實務技能深化精 進」、「重視個別差異需 求」、「增訂專業實作教學導引」、「課程連貫無縫銜接」之原則及精神進行課程規劃。延續99課綱課程規劃特色,重視群科專業差異,且賡續現有一般科目之分版特色,以形塑一般科目工具導向之服務角色

依據「能力本位」與「學校本位發展」之精神進行課程規劃。重視各群科之專業特色, 賦予各群科進行差異性課程規劃之彈性。

部定必修學分數

一般科目66-76

一般科目66-76

專業及實習科目45-60

專業及實習科目15-30

合計111-136

合計81-106

校訂必選修學分數

44-81(含專題實作2-6學分)

86-111(含專題製作2-6學分)

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6-12

0-8

綜合高中

主導理念

多元、適性及彈性活力課程。

統整、試探、分化、彈性、人本。

分流主張

高一強化基本能力,發展學生探索自我之能力。高二起藉由課程選修進行分流,並實施選課輔導使學生藉由主修學程之選修,達到適性發展、專精學習

高一著重基本能力奠定。高二起除基本學科,另一方面採課程分流方式選擇學術或專門學程做較專精之修習

課程設計

1.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學分比例為28.9%-33.3%

2.僅規範共同必修課程的科目名稱、學分數,其餘課程則作原則性界定,賦予學校本位發展及學生多元修習的彈性。

1.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學分比例為28.9%-33.3%

2.僅規範共同必修課程的科目名稱、學分數

部定必修學分數

48

54

校訂必修學分數

4-12

0-16

校訂選修學分

120-128

110-144

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2-3(每週)

1-2

學習歷程

1.「跨領域/科目專題」或「實作及探索體驗」課程,學生修習須至少合計4學分之相關課程。

2.「專題實作」課程,學術學程及專門學程學生皆修習須至少2學分。

3 學生依據性向興趣選擇分流課程,故學程之專精科目皆為選修性質,並開放跨年級、跨學程、跨班級選修,但於學程之系列課程設計時,設有核心科目,並於主修學成認證機制規範40學分修習之基本要求,以落實學程能力之培養。

1.「專題製作」課程,專門學程學生修習須至少合計2學分。

2.開放跨年級、跨學程、跨班級選修。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家教育研究院104年7月發行之「同行~走進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附表6及表7。

2.技術型高中新課綱最大革新及特色包括:一、增加部定必修學分數,為強化專業實作技能,調增實習科目(含實驗、實務)15-30學分。並新增「技能領域實習課程」。二、調降校訂學分數,將「專題製作」更名為「專題實作」並明定規劃於高二下或高三開設至少2學分。三、增加彈性學習時間。若安排教師授課,應列入教師教學數,並納入校訂學分數中計算。

3.綜合高中新課綱最大革新及特色包括:一、下降部定必修6學分、調整校訂必修及選修科目學分之上下限,以增加高一之深度職業試探選修課程學分數。二、高一於校定選修科目開設以學群/學程核心能力探索為主之職業試探課程,以增進分流選修之參考。三、每一學程至少應規劃60學分之專精科目作為選修課程。

附表3-26:106至108年度新課綱推動相關經費統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計畫科目別

金額

106

公務預算-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規劃、推動、鐘點費及基本設備補助等相關經費

171,603

107

778,236

108

公務預算-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規劃、推動、鐘點費及基本設備補助等相關經費;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學與訓輔輔導;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873,518

※註:1.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

2.106年度為審定決算數,107年度為自結決算數,108年度為法定預算數。

附表3-27: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技術型高中及綜合高中前導學校試行之課程科目數和學校數統計

課程類別/開課方式

多元選修

彈性學習時間

適性分組教學

同科單班

同科跨班

同群跨科

同校跨群

跨校

106學年度29所

試行科數

90科

123科

115科

130科

0科

-

-

試行校數

19校

25校

24校

28校

0校

20校

17校

107學年度29所

試行科數

91科

120科

110科

138科

5科

試行校數

20校

26校

21校

25校

1校

29校

26校

107學年度新增30所

試行科數

119科

85科

70科

145科

0科

-

-

試行校數

26校

22校

22校

24校

0校

23校

25校

※註:1.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

附表3-28:截至108年3月底止新課綱施行完善各項法規配套進度表

序號

法規名稱

辦理進度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要點

107.1.8發布

2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要點

107.1.15發布

3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

107.2.21發布

4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

107.4.10發布

5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107.8.9發布

6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107.8.7發布

7

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107.4.25發布

8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置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

106.7.6發布

9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新增鐘點費要點

107.7.10發布

10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

105.12.1發布

1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優化實作環境要點

107.5.18發布

1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充實學生自主學習空間及設施作業要點

106.11.22發布

13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及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辦理發布程序中

14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評鑑機制辦理參考原則、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評鑑實施要點

辦理發布程序中

15

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辦理發布程序中

※註:1.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

附表3-29:技綜高前導學校所遭遇問題彙整表

主題

組織、學校願景和學生圖像

校訂選修課程的規劃

適性分組教學的實施

彈性學習時間的研議

遭遇問題

核心小組形成

議題小組運作

課發組織運作

學校願景型塑

學生圖像形成

師資員額不足

衍生鐘點費

教室空間調整

學生選課系統

必選修學分數

學生分組依據

教師分組安排

可否增加班組

授課教材內容

評量給分問題

彈性學習定義

授予學分與否

課程內容規劃

自主學習安排

學生選讀分組

※註:1.資料來源,技綜高新課綱前導學校現況與展望(三重高商林清南校長、師範大學鄭慶民教授及教育部廖興國專門委員合著)第130頁,表6。

2.據國教署表示(以下同),因應各高級中等學校不同條件,包括規模大小、地理位置、學生結構,及多元課程發展而衍生的師資需求,該部除放寬校內教師兼課節數上限規定外,同時也研議放寬未具本職教師之兼課節數可至16節,以擴大學校課務安排之彈性;另透過補助學校所需鐘點費,鼓勵學校引進校外具有相關專長師資開設選修課程。

3.針對學校選修課程規劃、學生自主學習安排而產生教學設備與學習空間的需求,該部透過推動相關補助計畫,請學校盤點現況後並提出需求,經審查核定後補助學校經費充實教學所需相關設備,活化現有一般教室及專科教室作為多用途學習空間。

4.教育部將持續執行落實108課綱所需之各項配套措施,包含前導學校試行新課綱之經驗與分享、多元化師資來源與鐘點費補助、一般科目與技術性高級中等學校實習科目之教學設備、新課綱課程所需課室空間及學生自主學習空間、課程計畫、校務系統與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系統性架接等,已逐步協助學校完成新課綱實施之整備,俾順利於108學年度實施新課綱。

高等技職教育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