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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非典型人力運用及委外業務現況之探討

一、運用非典型人力趨增,然目前僅公告各機關運用人數,尚無整體經費統計資料,不利預算審議及供外界瞭解政府整體用人成本全貌 日期:108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非典型人力運用及委外業務現況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問題與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卓庭鈺 曾文煌 陳燕玲

近年來政府人力運用型態趨於多元化,各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人數呈增加趨勢,其對於政府員額精簡、用人成本表達及效益評估等均造成影響。經查:

(一)在總員額法之員額管控架構下,各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員之人數及占正式公務人力之比例均呈增加趨勢

檢視自99年4月1日總員額法施行以來,中央機關預算員額在「總量控管、彈性調整」原則下雖已逐步精簡,由99年之16萬4,587人,減少至108年度之15萬3,667人,10年間總計精簡員額1萬920人(員額精簡率6.63%)。然另方面,各機關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亦遞增,據統計107年度中央政府機關進用臨時人員及運用勞動派遣、勞務承攬等非典型人力總計10萬1,698 人,其中行政院及所屬機關9萬5,337人(93.75%),餘為行政院以外中央機關6,361人(6.25%),合計較106年度增加7,061人,增幅7.46%(詳附表2-2-1)。

在各類非典型人力,臨時人員及勞動派遣人員屬機關具有指揮監督權者,勞務承攬則無;爰人事行政總處調查資料顯示,105年度至107年度行政院所屬機關進用臨時人員及運用勞動派遣人數由4萬5,674人增至5萬1,715人,占機關整體公務人力(編制內員額)比率由17.21%上升至19.36%。

(二)尚無中央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之經費統計資料,不利預算審議監督及供外界瞭解政府整體用人成本之全貌

1.依據108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八)點規定:「各機關為應短期或特定業務需要,需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或運用派遣勞工,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從嚴核實進用或運用。」由於非典型人力已為政府常態性用人管道,重要性日增,然因相關僱用支出不列入政府人事費範疇。是以,相關資訊之充分揭露係攸關外界之完整瞭解與監督考核成效。

2.人事行政總處自100年度起雖在官網按季公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非典型人力運用情形,嗣後並依立法院決議自106年第4季起擴大調查範圍,按季公告行政院以外之中央政府機關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惟經洽詢表示,目前尚無是項人力之經費統計資料,又每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亦無揭列該年度各機關非典型人力之預計進用人數及編列經費等資訊,有礙預算審議。是以,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預算曾作成決議:「查105至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內未明列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人力實際運用情況,人事行政總處應將渠等人力運用數明列於中央政府總預算表內。並於6個月內向大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明列整體運用人數統計之書面報告。」

3.據該總處答復,略以:「非典型人力係各機關因應次年度特定計畫或臨時業務所需而進(運)用,當年度預計及實際需求可能因客觀環境變更或產生極大落差,如於總預算書揭露,易使預算書使用者誤解;本總處網站已定期公告運用人數,各機關並於單位預(決)算書之『各機關預算員額明細表』及『人事費分析表』列明非典型人力人數及經費,已充分揭露非典型人力之相關資訊供立法院審議監督及外界比較運用。」

綜上,鑑於各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之人數規模不小,重要性日增,已成為政府人力一部分,尤以教育部及衛福部等部會每年運用非典型人力之人數均多達數千人甚至萬人以上;按目前作法僅於人事行政總處官網公告機關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尚無整體經費統計資料,總預算書亦未揭露有關該年度是項人力之預計進用人數及編列經費等資訊,實難全盤瞭解政府整體用人全貌。易言之,必須透過各機關預、決書(含單位及附屬單位)逐一檢視,且因該項人力支出非納入政府「人事費」科目,內容更為分散龐雜,與所稱「已充分揭露非典型人力之相關資訊供國會審議監督及外界比較運用」之可達考核與監督成效實有落差,目前中央政府對於非典型人力之資訊揭露方式或有再審酌改進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