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從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檢視地方政府財政相關問題

一、允宜合理調整財政收支劃分,以促進區域均衡發展 日期:108年7月 報告名稱:從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檢視地方政府財政相關問題 目錄大綱:參、問題分析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隆易君

民國40年制定之財劃法,目的為規範各級政府財政收支分類、劃分,以確立中央與地方間之財政關係,並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及均衡區域發展,緩和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垂直與水平不均情況。惟60餘年來,中央與地方針對財政收支如何劃分,各界均存有歧見,雖歷經10次修正,仍無法改善地方政府財政困難問題,說明如下:

(一)財源未合理分配,致地方政府財政惡化日益嚴重

財劃法係於40年6月13日制定公布,最近1 次修正公布於88年1月25日,迄今已逾20年,其間於91年提出財劃法修正草案,送入本院後,在缺乏共識下遭退回並擱置;為因應部分縣(市)合併或單獨改制為直轄市與配合勞健保經費改由中央負擔,爰又於99年1月5日提出修正草案,函送本院,最近1次提出修正草案送至本院係於101年2月23日,惟皆因學者專家及地方政府意見分歧無法達成共識,而未完成修法。

107年度直轄市與縣(市)自籌財源比率分別為51.56%及26.11%,加計獲分配統籌款後,直轄市與縣(市)自有財源比率分別為73.05%及46.83%,其中臺北市更高達86.62%較名列第2之高雄市(72.42%)高出14.2個百分點,惟計有10個縣(市)自有財源比率未達平均值,如連江縣21.48%、澎湖縣30.27%、臺東縣30.69%及嘉義縣34.11%等,統籌款分配並未達到緩和財政分配水平不均現象。又各縣(市)差距極大,如自有財源比率最高者新竹市(占比70.71%)與最低者連江縣(占比21.48%),相差逾2倍(詳附表12),凸顯自有財源差異甚大。

當地方政府自籌財源不足,中央挹注經費亦不足支應歲出時,歲入歲出差短擴大,財政惡化情形將日益嚴重,各地方政府為彌補收支差短,多以舉借債務因應。各地方政府近5年來1年以上公共債務餘額呈現逐年攀升趨勢,自103年度至107年度增加961億元,截至108年2月底止,各地方政府公共債務未償餘額(1年以上及未滿1年之公共債務合計數)高達9,047億元 (詳附表13),如再加計中央政府公共債務未償餘額(1年以上及未滿1年之公共債務合計數)5兆6,081億元,平均每人負債將高達近30萬元,龐大債務負擔已是地方政府推動政務之阻礙。

附表12:各地方政府歲出及自有財源比較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項目別

歲出

自有財源

自有財源

排序

地方政府

自籌財源

中央統籌

小計

占歲出%

直轄市合計

7,884

4,065

1,695

5,759

73.05

---

臺北市

1,726

1,092

403

1,495

86.62

1

新北市

1,620

847

314

1,160

71.60

3

臺中市

1,297

576

260

837

64.53

6

臺南市

849

376

217

593

69.88

4

高雄市

1,292

635

301

935

72.42

2

桃園縣

1,101

539

200

739

67.15

5

縣市合計

3,348

874

694

1,568

46.83

---

宜蘭縣

208

65

34

99

47.68

6

新竹縣

230

96

44

139

60.61

2

苗栗縣

189

59

50

109

57.60

4

彰化縣

431

105

93

198

45.92

8

南投縣

239

56

55

111

46.50

7

雲林縣

293

61

68

128

43.76

10

嘉義縣

245

33

51

84

34.11

13

屏東縣

352

68

78

146

41.48

12

臺東縣190

21

37

58

30.69

14

花蓮縣

200

47

40

88

43.68

11

澎湖縣

92

9

19

28

30.27

15

基隆市

177

53

40

93

52.43

5

新竹市

204

104

41

144

70.71

1

嘉義市

131

34

26

59

45.24

9

金門縣

129

61

14

75

58.26

3

連江縣

36

4

4

8

21.48

16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彙編(107年度);財政部國庫署提供(107年度),本報告自行整理。

2.自有財源=歲入-補助及協助收入

附表13:截至108年2月底各地方政府人均債務比較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新台幣元

項目

公共債務餘額(億元)

人均債務(元)

合計

9,047

---

直轄市

6,979

42,676

臺北市

938

35,197

高雄市

2,515

90,677

新北市

1,429

35,740

臺中市

1,103

39,290

臺南市

609

32,334

桃園市

385

17,299

縣市

2,065

28,535

宜蘭縣

211

46,382

新竹縣

162

29,051

苗栗縣

380

69,327

彰化縣

270

21,147

南投縣

108

21,755

雲林縣

226

33,004

嘉義縣

166

32,793

屏東縣

175

21,239

臺東縣

49

22,424

花蓮縣

96

29,299

澎湖縣

14

13,393

基隆市

88

23,789

新竹市

119

26,669

嘉義市

0

0

金門縣

0

0

連江縣

0

0

鄉鎮市

3

---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提供(108年2月),本報告自行整理。

2.公共債務餘額係1年以上及未滿1年之公共債務合計數。

(二)中央政府允宜合理調整財政收支劃分,以促進區域均衡發展

各地方政府因資源豐瘠及經濟發展程度不同,財政能力亦有所差異,107年度全國人均財政能力為2萬935元,直轄市部分均高於平均值,臺北市更高達4萬981元,惟縣(市)部分除新竹市2萬3,218元外,皆低於平均值。縣(市)人均財政能力末3名分別為嘉義縣6,476元、彰化縣8,223元及屏東縣8,237元 (詳附表14)。爰須透過財政移轉制度,調劑各地方政府間財政水平分配,使人民居住於不同轄區可享有相同公共服務水準。惟各縣市之人均歲出高低差異大,如107年度臺北市人均歲出為6萬4,661元為彰化縣3萬3,767元近2倍。

中央財源未合理分配,各地方政府在財政能力有限情形下,歲出規模與合理歲出規模容有差距,如新北市人口數近400萬人,居全國之冠,人均歲出僅高於苗栗縣及彰化縣。惟目前財源分配指標及權數中,人口數所占比重並不高或在分配中將人口變數稀釋掉,如在直轄市僅占20%,在縣市則於基準財政需要額減基準財政收入額之差額平均值占85%權數中,基準財政需要額項目之基本建設經費項下占35%。財源分配結果對轄區內人口數較多之地方政府產生不利影響,恐致地方政府對財源分配結果質疑與不滿,如新北市人口數為臺北市之2倍,獲分配統籌卻僅為臺北市之7成。依據實證結果,人口數對地方政府的支出有顯著正向影響,中央允宜合理調整財政收支劃分,依各地方政府人均歲出設算應獲分配合理財源,使地方政府實際支出逐漸提升至合理歲出,協助地方政府適度彌補目前地方政府歲出規模與合理歲出規模差距,俾利地方政府改善財政困境,紓解財政分配不均現象,促進區域均衡發展,使人民居住於不同轄區可享有相同公共服務水準。

附表14:各地方政府人均歲出、人均財政能力比較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人均歲出

排序

人均財政能力

排序

總計

47,610

---

20,935

---

新北市

40,526

20

21,171

7

臺北市

64,748

5

40,981

2

桃園市

49,449

7

24,204

4

臺中市

46,195

13

20,534

8

臺南市

45,054

16

19,957

9

高雄市

46,570

12

22,889

6

宜蘭縣

45,718

14

14,374

12

新竹縣

41,248

19

17,131

10

苗栗縣

34,528

21

10,713

16

彰化縣

33,795

22

8,223

21

南投縣

48,180

10

11,328

15

雲林縣

42,761

17

8,838

18

嘉義縣

48,399

9

6,476

22

屏東縣

42,719

18

8,237

20

臺東縣

87,073

4

9,678

17

花蓮縣

61,168

6

14,471

11

澎湖縣

88,249

3

8,547

19

基隆市

47,881

11

14,201

13

新竹市

45,687

15

23,218

5

嘉義市

48,921

8

12,581

14

金門縣

92,553

2

43,726

1

連江縣

273,392

1

27,496

3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縣市政府總預算彙編(107年度)、內政部統計處資統計月報(108年2月)及財政部國庫署提供,本報告自行整理。

2.人均歲出=歲出預算數/人口數;人均財政能力=自籌財源/人口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