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衛福部就主要長照服務項目之辦理情形
日期:108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部會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初步成效之檢討
目錄大綱:貳、中央相關部會推動長照2.0之現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彥斌
衛福部依長照法係長照業務之主管機關。為統籌推動長照相關業務,該部整合所屬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與社會及家庭署等既有之相關業務及人力,於107年9月正式設立長期照顧司,依修正後之衛福部處務規程第13條之1規定,該司掌理事項包括:長照政策與制度發展、長照人力培訓、長照服務網絡與偏遠地區長照資源,以及居家、社區與機構長照體系之規劃、推動及執行等,並透過衛福部主管之長照發展基金(下稱長照基金) 補助相關部會、地方政府辦理長照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