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長照2.0之本意係透過公共資源協助真正有需求之民眾能獲得適當照顧,達到年老者有所終、身心障礙者有所養之境地。惟從本報告前揭有關服務涵蓋率之檢討,當前長照服務尚有改善空間,其中最主要原因在於服務流程缺乏需求者觀點,由此衍生服務介入之即時性及服務連貫性,及對經濟弱勢族群之服務仍有強化空間等情形,謹分別說明如次:
(一)服務流程設計仍係由服務管理者及提供者之角度,多由等待需求者提出申請之被動做法
當前長照2.0與1.0申請服務之作業流程相同之處係由有需求之民眾,先自行查詢長照相關規定後,瞭解自身可能是政府長照資源協助之對象,向各縣市照管中心提出申請,經過評估、審查等作業流程,倘確實符合相關規定則派案予服務提供單位(或個人),始得以取得長照資源。亦即,目前長照服務作業流程係從服務管理者或提供者之角度出發,係屬被動連結長照資源。惟就獨居、未被列冊卻有長照需求者,通常身心狀況有所障礙,且不易取得長照資訊,更遑論主動提出申請。
(二)雖強調無縫接軌之長照服務,惟在照管人力仍相對吃緊之情況下,平均每位照管專員負責案件高達百餘件,恐難以確保作業品質,對服務之連結性亦有不利影響
當前長照服務強調服務介接之連貫性,政府近年透過諸如出院友善醫院獎勵計畫、復能多元服務試辦計畫、針對有進行出院準備評估作業之健保申報案件提供誘因等措施,促進長照服務之無縫接軌。惟地方長照資源之核派主要由照管專員負責,其人力之充裕與否,對相關資源介接之連結性具關鍵影響力。
依據衛福部提供資料,106年度、107年度及108年度(截至3月底)各年度長照服務使用人數分別為11萬3,706人、18萬660人及14萬1,542人,同期間各期底實際在職之照管專員則分別為562人、856人及863人,平均每位照管專員之服務人數分別為202人、211人及164人,以一個月22個工作天、每日工作8小時估算,平均每日需訪視服務對象介於7至9人,運用在每位服務對象之時間僅約1個小時,工作十分繁重,服務顯然難以面面俱到。相對而言,亞洲鄰國日本之照管師,每人平均負責之服務對象約介於60至70人之間,我國照管專員工作量較日本同業多出約1至2倍,對服務品質恐產生不利影響。
(三)近年不論經濟弱勢族群(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一般戶之長照使用人數及其比率雖大抵增加,惟部分長照服務項目之使用比率尚有成長空間
按符合社會救助規範門檻之經濟弱勢族群(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可藉由社政體系平日建檔資料、實地訪視,主動發覺長照需求個案。根據衛福部就經濟弱勢族群之人口統計,105年至107年期間,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族群人口合計數自68萬9千餘人降至64萬9千餘人,該族群65歲以上老年人口數則自3萬7千餘人增至4萬4千餘人,其比率自5.47%上升至6.8%。另據衛福部統計,同期間該族群使用主要長照項目人數及其占該族群人口數比率大致呈現增加趨勢(詳附表14),反映政府重視該等經濟弱勢族群接受長照服務之權益,惟除居家照護項目外,該等族群就其他長照服務項目之使用人數比率與該族群老年人口比率相較,仍有不少落差,顯示相關服務之使用仍有相當成長空間。
此外,在一般戶使用長照項目情形方面,參考內政部人口統計,該族群人口數自105年之2,284萬9千餘人增至107年之2,293萬8千餘人,其中65歲以上老年人口數則自306萬8千餘人增至338萬9千餘人,比率自13.43%上升至14.78%。另據衛福部統計,同期間一般戶使用長照服務項目人數及其比率雖有增加(詳附表15),惟相較於經濟弱勢族群之比率及增幅均低。按一般戶雖因經濟能力較佳,得自行負擔長照服務之支出,致較不需使用政府之長照資源,惟事實上,當前社會亦存在救濟體制下未達中低收入、低收入門檻,卻仍有照護需求之群體,因未符補助資格而被列入一般戶,並不代表渠等可逕被視為可自行照顧年老生活者。這些因社會經濟結構改變產生之新貧族,可能因缺乏管道瞭解政府推動長照服務之相關規定,或因自尊等因素,雖有長照需求,卻因未能主動提出申請,致無法受惠於政府當前長照政策,成為長照體系下易被忽視之族群。
附表14:105-107年經濟弱勢者使用長照項目情形 單位:人;%
項目
年底
年底經濟弱勢者人數
(該族群65歲以上人數)
年底經濟弱勢者65歲以上人數比率
經濟弱勢者使用居家照護人數
經濟弱勢者使用居家照護人數占該族群人數比率
經濟弱勢者使用日間照顧(失智) 人數
經濟弱勢者使用日間照顧(失智)人數占該族群人數比率
經濟弱勢者使用日間照顧(失能) 人數
經濟弱勢者使用日間照顧(失能) 人數占該族群人數比率
105
689,937
(37,743)
5.47
16,863
2.44
49
0.01
464
0.07
106
667,682
(40,879)
6.12
19,427
2.91
88
0.01
623
0.09
107
649,994
(44,227)
6.80
34,784
5.35
93
0.01
1,387
0.21
項目
年度
經濟弱勢者使用家庭托顧人數
經濟弱勢者使用家庭托顧人數占該族群人數比率
經濟弱勢者使用餐飲服務(集中式)人數
經濟弱勢者使用餐飲服務(集中式) 占該族群人數比率
經濟弱勢者使用餐飲服務(送餐到家)人數
經濟弱勢者使用餐飲服務(送餐到家)人數占該族群人數比率
經濟弱勢者使用交通服務人數
經濟弱勢者使用交通服務占該族群人數人數比率
105
99
0.01
4
0.00
5,675
0.82
6,122
0.89
106
131
0.02
0
0.00
6,732
1.01
6,794
1.02
107
309
0.05
7
0.00
15,767
2.43
9,131
1.40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人口統計及長照統計資料。
附表15:105-107年一般戶使用長照項目情形統計 單位:人;%
項目
年底
年底一般戶人數
(一般戶65歲以上人數)
年底一般戶65歲以上人數比率
一般戶使用居家照護人數
一般戶使用居家照護人數占該族群人數比率
一般戶使用日間照顧(失智) 人數
一般戶使用日間照顧(失智)人數占該族群人數比率
一般戶使用日間照顧(失能) 人數
一般戶使用日間照顧(失能) 人數占該族群人數比率
105
22,849,879 (3,068,362)
13.43
32,099
0.14
462
0.00
2,942
0.01
106
22,903,545 (3,227,134)
14.09
36,629
0.16
682
0.00
3,698
0.02
107
22,938,938 (3,389,290)
14.78
61,738
0.27
700
0.00
6,788
0.03
項目
年度
一般戶使用家庭托顧人數
一般戶使用家庭托顧人數占該族群人數比率
一般戶使用餐飲服務(集中式)人數
一般戶使用餐飲服務(集中式) 占該族群人數比率
一般戶使用餐飲服務(送餐到家)人數
一般戶使用餐飲服務(送餐到家)人數占該族群人數比率
一般戶使用交通服務人數
一般戶使用交通服務占該族群人數人數比率
105
123
0.00
0
0.00
1,809
0.01
18,581
0.08
106
190
0.00
0
0.00
2,747
0.01
20,634
0.09
107
384
0.00
638
0.00
4,882
0.02
31,882
0.14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內政部人口統計、衛福部長照統計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