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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非公用土地被占用之清理及不動產活化運用執行情形之探討

三、近年國有非公用土地被占用之清理計畫內容及執行情形 日期:108年7月 報告名稱:國有非公用土地被占用之清理及不動產活化運用執行情形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國有非公用土地被占用之清理及不動產活化運用執行狀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曾郁棻

財政部為加速清查及處理被占用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前於99年10月21日核定「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加速處理方案」,國產署依該方案於100年、101年及102年訂定當年度「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處理計畫」據以推動執行。嗣財政部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規定,函報「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以下簡稱清理計畫)」,經行政院於102年11月4日核定。該計畫自103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預定清查24萬6,514筆(錄)及處理27萬筆(錄)之被占用土地(另預定清查及處理776棟被占用房屋),預計收取使用補償金、租金、權利金共166億3,092萬2千元。103年度編列計畫經費1億5,000萬元、104至107年度各年編列1億4,751萬6千元、108年度編列1億8,301萬元,總經費編列9億2,307萬4千元。

上揭清理計畫實施迄今已逾5年,103年度至107年度實際執行結果詳如附表3,期間清查土地28萬583筆(錄)、面積3萬2,514.86公頃、經費支用計1億564萬7千元(含清查房屋879筆);處理被占用土地22萬6,195筆(錄)、面積2萬3,667.43公頃、經費支用6億6,466萬1千元(含處理被占用之房屋923筆),實際收取使用補償金計47億5,997萬8千元、租金149億9,896萬9千元、權利金25億6,953萬8千元,實際執行結果尚能達成所訂計畫目標。

附表3:103年度至107年度「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筆(錄);公頃;新臺幣千元

年度

清查

占用處理

土地

經費

支用

土地

權利金等

經費

支用

筆錄

面積

筆錄

面積

使用補償金

租金

權利金

103

54,758

6,884.35

20,420

46,413

4,264.85

802,059

2,501,286

325,152

129,376

104

52,810

6,307.48

21,082

43,033

4,164.13

869,418

2,660,951

460,374

129,390

105

53,745

6,476.12

22,645

37,332

4,360.38

963,122

3,481,243

335,362

132,024

106

58,505

5,735.46

20,415

50,630

6,016.02

1,120,264

3,085,971

445,534

132,986

107

60,765

7,111.45

21,085

48,787

4,862.05

1,005,115

3,269,518

1,003,116

140,885

合計

280,583

32,514.86

105,647

226,195

23,667.43

4,759,978

14,998,969

2,569,538

664,661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產署提供。

2.截至107年底止,尚清查房屋879筆(錄)、面積15萬4,211平方公尺;處理被占用房屋923筆(錄)、面積19萬4,729平方公尺。表列清查及占用處理之經費支用皆含房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