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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各公約施行法相關預算執行成效之檢討

三、目前僅法務部就兩公約定期統計中央各機關教育訓練之覆蓋率,然部分機關人員參訓率偏低,又各公約主管機關允宜參照定期評估各機關教育宣導成效,並強化對專業人員教育訓練 日期:108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各公約施行法相關預算執行成效之檢討 目錄大綱:肆、 各公約施行法相關預算執行成效之問題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如慧

為推動及落實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107年度法務部、行政院、法務部廉政署及衛福部社家署等機關相關業務經費決算數分別為278萬元、415萬6千元、542萬3千元、2,162萬8千元及1,382萬8千元。惟各公約之教育宣導成效容未盡理想,謹說明如下:

(一)目前僅法務部就兩公約每半年統計中央各機關教育訓練之覆蓋率,然部分機關人員參訓率偏低

洽據法務部表示,依據105年8月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28次委員會議紀錄,該部每半年請各機關填列推動兩公約人權教育情形,原僅列示推動類型包括數位學習及說明會等總時數與總人次,自105年下半年起增加各機關受訓員工比例之覆蓋率統計;該部並於107年2月訂頒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其中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務人員108年7月至109年12月受訓覆蓋率達60% (含實體、數位課程,每人至少2小時),且實體課程受訓比率須達40%。

依法務部提供107年度資料,上下半年中央政府機關包括總統府、五院等57個機關兩公約人權教育平均覆蓋率各為56%及66.95%(詳附表1),其中中央研究院等10個機關上下半年之覆蓋率均未及60%,又以中央研究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3機關兩公約人權教育覆蓋率偏低(上下半年分別為3.01%、6.10%,31.95%、31.95%及30.09%、45.40%),顯示該等機關人員對兩公約人權教育課程之參訓普及度不足。

附表1:107年度上下半年兩公約人權教育覆蓋率均未及60%之機關一覽表

單位:%

時間

機關名

兩公約人權教育覆蓋率

1月1日至6月30日

7月1日至12月31日

中央研究院

3.01

6.10

審計部

54.73

54.73

銓敘部

29.61

58.86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會

29.17

54.17

司法院

54.95

22.22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31.95

31.95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3.70

58.80

經濟部

39.00

54.03

行政院主計總處

46.32

57.26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30.09

45.40

中央57個機關平均覆蓋率

56.00

66.95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

2.覆蓋率係以各機關於統計期間修習課程(不限自辦課程,包括實體、數位)之實際人數(不得重覆計算)除以機關現有員額計算之。

(二)各公約主管機關允宜定期評估各機關教育宣導成效,並強化對專業人員之教育訓練

兩公約係國內首部推動施行之國際公約,自98年底實施迄今已近10年,目前其推動與教育宣導模式為國內推行之5公約中最周延者。行政院性別平等處雖於104 年11月訂頒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規範106 年至 108 年訓練至少 50%之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含實體及數位課程,每人至少 3小時),惟104年底發布迄今,該處未曾試算統計中央各機關之教育宣導成效,僅表示將於108年底進行訓練成效評估。爰此,各公約主管機關允宜參照兩公約建立教育宣導推動目標,定期評估各機關之教育宣導成效,並強化督導對專業人員之教育訓練,如司法警政人員對兩公約、兒童福利機構從業人員對兒童權利公約之認識瞭解等,俾利落實執行各公約。

綜上,自98年度起我國先後推動施行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等國際公約,惟除兩公約外,各公約之教育宣導成效僅有場次與人數等總數統計,各公約主政機關允宜建立機制定期評估機關別及人員別之教育宣導成效,俾督促各機關重視與落實各公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