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108年度編列辦理中央廉政委員會及相關會議等經費6萬元,按中央廉政委員會係我國廉政政策、廉政教育與宣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及其施行法之推動與督導等最高決策機構;另中央機關凡設置政風機構者均有設置廉政會報。經查:
(一)中央廉政委員會及各機關廉政會報之委員組成概況
1.依中央廉政委員會設置要點略以,行政院為統籌廉政政策設中央廉政委員會,行政院正、副院長兼任正、副召集人,委員18人至20人,由行政院政務委員、行政院秘書長、各部會首長13人,暨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3人至5人擔任。
2.依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設置廉政會報作業要點略以,為貫徹廉能政治,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應設置廉政會報,由機關正、副首長兼任正、副召集人,委員7人以上,由機關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1人以上擔任,另廉政會報原則每2個月召開會議一次。
3.準此,中央廉政委員會及各機關廉政會報之委員組成,係以部會首長、機關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為主。
(二)中央廉政委員會及部分機關廉政會報之女性委員人數占比偏低,顯示我國部會首長、部分機關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之性別比例失衡
1.洽據法務部廉政署提供中央廉政委員會,暨總統府、各院及所屬二級機關等40個機關廉政會報統計,其中中央廉政委員會及總統府、監察院等18個機關廉政會報之委員單一性別比率未達三分之一(詳附表1);又國家安全局、國防部、交通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廉政會報之單一性別比率甚未及10%(分別為4%、6%、7%及9%),顯示部會首長、部分機關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之性別比例失衡。
2.按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揭櫫之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要求中央各級委員會之組成要符合任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之原則,雖未具強制性,惟依前揭法務部廉政署統計數據,多數機關廉政會報之委員單一性別比率尚符合三分之一規定,爰各級政府機關選用人員,除考量專業、能力、操守等條件外,宜參酌該項原則,以提升女性參與機會。
附表1:中央廉政委員會及女性委員占比未達1/3之機關廉政會報概況表
項目
部會名
外聘委員任期起迄時點
委員人數
女性委員
女性委員占比
外聘委員
107年開會次數
最近一次會議時間
中央廉政委員會
107.08.01-109.07.31
22
3
14%
5
2
107.11.07
總統府
無
12
3
25%
0
1
107.06.06
監察院
108.02.01-110.01.31
7
2
29%
1
1
107.12.14
國家安全局
無
23
1
4%
0
4
108.04.03
國家安全會議
無
7
2
29%
0
0
106.12.15
銓敘部
107.01.01-108.12.31
19
5
26%
1
1
107.11.19
審計部
107.10.01-109.09.30
42
11
26%
1
1
107.12.27
交通部
108.02.20-109.02.19
28
2
7%
3
2
108.02.27
經濟部
104.09.01-106.08.31
40
8
20%
3
0
106.03.03
科技部
107.01.01-107.12.31
23
7
30%
3
1
107.05.21
外交部
107.01.01-108.12.31
25
5
20%
3
1
107.10.24
勞動部
107.08.27-109.07.31
22
7
32%
2
1
107.12.04
國防部
107.07.01-108.06.30
49
3
6%
2
2
108.03.1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07.06.01-108.05.31
23
2
9%
3
2
107.08.23
原子能委員會
107.08.27-108.08.26
13
4
31%
1
1
107.08.14
海洋委員會
107.04.28-108.04.27
25
3
12%
2
2
107.12.2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無
17
5
29%
0
1
107.12.27
環境保護署
107.09.01-109.08.31
28
8
29%
3
1
107.12.04
中央銀行
無
17
4
24%
0
1
107.12.26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提供中央廉政委員會,暨總統府、各院及所屬二級機關、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設置政風機構等40個機關統計。
(三)107年度各機關召開廉政會報會議次數未符相關規定,且部分機關並未召開會議
1.法務部100年5月公布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設置廉政會報作業要點之總說明揭示,為落實廉能政策,依據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及行政院99年8月函示,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應設置廉政會報,定期檢討防貪、肅貪及行政倫理工作推動情形,展現根除積弊及清廉執政之決心;是以,定期召開廉政會報會議具有預防、警示與宣導效用。
2.依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設置廉政會報作業要點,廉政會報原則每2個月召開會議一次,惟依法務部廉政署提供前揭統計,目前各機關以每年召開1至2次廉政會報會議為原則(詳附表1),又107年度國家安全會議、經濟部、僑務委員會及客家委員會等機關並未召開任一次廉政會報會議(詳附表2)。
附表2:107年度未召開廉政會報會議之機關概況表
項目
部會名
外聘委員任期起迄時點
委員人數
女性委員
外聘委員
最近一次會議時間
國家安全會議
無
7
2
0
106.12.15
經濟部
104.09.01-106.08.31
40
8
3
106.03.03
僑務委員會
無
12
6
0
106.07.13
客家委員會
104.01.01-104.12.31
14
5
2
104.02.13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提供總統府、各院及所屬二級機關、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設置政風機構等40個機關統計。
2.抽樣電洽經濟部表示,105年度廉政會報因故延至106年3月召開會議,106、107年度因部次長時間不及未予開會,108年度會議將於近期內召開;另客家委員會表示,105年度後因尚無廉政重大議題,故未召開廉政會報會議,擬修改該會廉政會報設置要點,俟必要時召開。
綜上,為展現我國致力推動並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之精神,現行中央廉政委員會及部分機關廉政會報之女性委員人數占比偏低,顯示我國部會首長、部分機關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之性別比例失衡,允宜正視逐年改善,以保障女性權益,並符合國際發展趨勢;又抽樣檢視107年度各機關召開廉政會報會議次數未符相關規定,且部分機關甚未開會,允應檢討改進,俾展現根除積弊及清廉執政之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