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為活絡國民旅遊,辦理「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擴大國旅暖冬遊」與「2019新國旅優惠方案-春遊專案」,經費分別為8.92億元、13.06億元與8.7億元,合計30.68億元
。惟:
(一)3案經費龐鉅,因未及編列預算或額度無法容納而以超支併決算方式辦理
觀光基金107年度辦理「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方案之捐(補)助經費8億9,200萬元,報經行政院核定併107年度觀光基金決算辦理。而108年度辦理「擴大國旅暖冬遊」方案之捐(補)助經費13億元,加計勞務委外採購審查人力576萬元,共計13億576萬元,於108年1月經行政院核定併108年度觀光基金決算辦理。至108年4月起實施3個月之「2019新國旅優惠方案-春遊專案」捐助、補助與獎助8億5,000萬元加計業務宣導費2,000萬元,共計8億7,000萬元,於108年4月3日由行政院核定併108年度決算辦理。
(二)捐(補)助等經費於觀光基金各項費用占比約3成以上
觀光基金108年度預算案各項費用總計65.17億元,其中「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20.59億元,較107年度預算18.81億元增幅9.44%。108年度預算捐(補)助等經費於觀光基金各項費用之占比31.59%、107年度預算占比33.40%、106年度決算占比39.17%,近年度均為3成以上(詳附表3-2-1)。
綜上,為活絡國內旅遊所推行之捐(補、獎)助方案經費龐鉅,未及於觀光基金之年度預算編列審議時覈實估列,致無法於現有預算額度內調整容納,雖依預算編製相關規定,得經行政院核准後採超支併決算方式辦理;惟107年度已有8.92億元併決算辦理,又108年度上半年21.76億元併決算,如下半年續推行補助方案,則未經立法院審議而併決算金額或將更龐大。故推動提振國內觀光之計畫與經費,允宜回歸年度預算編製與審議程序覈實辦理為宜。
附表3-2-1:觀光發展基金近年度「各項費用彙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
106年度決算
107年度預算
108年度預算案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總計
5,504,874
100
5,633,165
100
6,517,195
100
1.用人費用
83,114
1.51
90,153
1.60
89,634
1.38
2.服務費用
2,820,430
51.24
3,248,655
57.67
3,934,573
60.37
3.材料及用品費
18,959
0.34
15,661
0.28
19,419
0.30
4.租金與利息
7,182
0.13
13,481
0.24
27,131
0.42
5.折舊、折耗及攤銷
327,198
5.94
319,643
5.67
332,519
5.10
6.稅捐與規費(強制費)
48,262
0.88
63,681
1.13
54,385
0.83
7.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
2,156,145
39.17
1,881,391
33.40
2,059,034
31.59
8.其他
43,584
0.79
500
0.01
500
0.01
※註:1.資料來源,觀光發展基金各年度預算、決算書,本研究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