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四面環海,海域廣闊,海洋是我國維護主權、捍衛漁權、維持治安及防阻疫病入侵之第一道防線,也是發展航運、漁業等經濟產業及維護生態環境之重要舞臺。近年來我國海(岸)域地區走私偷渡事件迭起,影響海(岸)域治安甚鉅,加上偷渡走私管道多元化,更增加查緝難度,如何運用有限人力、綿密勤務,有效阻絕犯罪不法為海岸巡防機關重要任務。經查:
(一)近年海岸走私偷渡事件頻仍,允宜持續強化查緝能量
依據「海岸巡防法」第3條第1項第3款:「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因此,在我國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與領土境內,除通商口岸為關務署法定執法範圍,及岸際500公尺以外之陸地範圍屬警政署執法範圍,其餘皆為海巡署任務範圍。
近年我國海岸巡防機關全力遏阻毒品、槍械彈藥及非法入出國等走私、偷渡活動,淨化海(岸)域治安,防杜非法事件發生。據101年度至107年度海巡工作績效情形可知(詳附表3-10-1),其中有關偷渡、走私類別總案件數分別為608件、471件、510件、466件、617件、549件及500件,查獲件數除102年度及104年度較低外,其餘年度均逾500件。
附表3-10-1:101年度至107年度海巡工作績效統計表 單位:案;件
項目/年度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查獲毒品a
314
212
227
201
276
231
196
查獲槍砲彈藥刀械b
102
64
88
85
105
77
74
查獲私運農林漁畜產品及其他物品c
117
106
133
143
203
183
167
查獲非法入出國d
75
89
62
37
33
58
63
小計(d=a+b+c+d)
608
471
510
466
617
549
500
維護海域海岸資源
267
268
410
481
591
493
418
災難救護及服務工作
1,042
1,010
1,157
1,142
1,090
889
872
其他
2,624
2,552
2,280
3,068
3,546
2,662
2,411
合計
4,541
4,301
4,357
5,157
5,844
4,593
4,201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供,本研究彙整。
2.「其他」含海巡署查獲人口販運、查獲經濟犯罪之專案工作、取締非法越區捕魚及其他海巡績效等案件。
3. 截至107年度12月底資料。
另由101年度至107年度海岸巡防機關查獲偷渡走私各類案件觀之(詳附表3-10-2),107年度查獲毒品4,915公斤、槍枝80支及彈藥2,256顆、農林漁畜產品及其他物品15萬3,310公斤及偷渡人數115人,走私及偷渡非法數量頗多。又101 年度至106年度平均查獲毒品2,370公斤、槍枝111支及彈藥2,659顆、農林漁畜產品及其他物品18萬1,034公斤及偷渡人數132人。107年度查獲量與前6年度平均相比,毒品類增幅約1.07倍,其餘類別減幅分別為28%、15%、15%及13%。顯示近年海(岸)域走私、偷渡等不法活動頻仍且非法物品數量為數不少,偷渡走私管道多元化,恐危害國家安全、經濟穩定,更可能威脅國人健康,海岸巡防機關允宜提出對策阻絕走私物品及偷渡犯罪於邊境,落實海(岸)域地區守護工作。
附表3-10-2:101年度至107年度海岸巡防機關查獲偷渡走私案件明細表
項目/年度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1至106年平均量
107年較前6年度平均增減比率
查獲毒品
(毛重公斤)
1,466
685
1,791
1,150
3,314
5,814
4,915
2,370
107%
查獲槍砲彈藥刀械
槍械(支)
123
88
98
115
135
108
80
111-28%
彈藥(顆)
2,239
1,814
2,719
2,742
1,867
4,572
2,256
2,659
-15%
查獲私運農林漁畜產品及其他物品
(公斤)
65,829
260,738
103,079
357,852
144,967
153,739
153,310
181,034
-15%
查獲非法入出國
(偷渡人數)
107
259
168
70
36
149
115
132
-13%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供,本研究彙整。
2.截至107年度12月底資料;尾差係四捨五入所致。
(二)艦船艇實際配置人力雖高於最低配置人力,惟尚較標準配置人力短缺648人,宜注意海上勤務需求並適當配置人力
海巡署海域執勤範圍包含臺灣地區內水、領海、鄰接區及暫定執法線內海域面積約56萬4,303平方公里。該署現有之各式巡防艦船艇依轄區治安狀況、水文環境、港灣設施等因素佈防,以巡防艦船艇數157艘計算,每艘艦船艇執勤面積約為3,594平方公里,勤務部署密度不高(詳附表3-10-3)。
附表3-10-3: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勤務部署密度情形表
艦船艇數量(艘)
海域面積(平方公里)
勤務部署密度
(平方公里/艘)
157
564,303
3,594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供。
2.艦船艇數量:含20噸級以下之巡防艦船艇數。
3.海域面積:係臺灣地區內水、領海、鄰接區及暫定執法線內海域面積(包含臺日漁業協議水域及金門、馬祖、東沙島、太平島禁限制水域)。
4.勤務部署密度:海巡署每艘艦船艇執勤面積約3,594平方公里。
另以各級巡防艦船艇最低執勤人力核算合理出勤班次,該署原規劃各海巡隊海上勤務班次需達80 餘班次,嗣因人事費及油料費增加等問題,爰將現行出勤班次減至每日49至53 班次,艦船艇出勤頻率較往年降低許多。又各巡防艦船艇海勤人力配置至108年底常態執勤艦船艇數計有157 艘(包括20噸以上巡防艦船艇數143艘),艦船艇配置合理人數之最低配置為1,561人,標準配置為2,504人,實際人數1,856人,雖高於最低配置人數惟較標準配置尚短缺648人(詳附表3-10-4)。故為有效維護海域治安之勤務作為,該署允宜注意海上勤務需求並適當配置人力,俾強化我國海域執法能量。
附表3-10-4:海岸巡防機關海巡艦艇人員配置情形表 單位:台;人
單 位
至108年底常態執勤艦船艇數
以年底艦船艇數
評估合理之人數
實際配置人數(108/3/31)
標準配置
最低配置
實際人數
與標準配置差異數
第一至第十六海巡隊
132
1,506
836
1,090
-416
北中南東各機隊
20
860
620
666
-194
直屬船隊
5
138
105
100
-38
合 計
157
2,504
1,561
1,856
-648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供,本研究彙整。
2.截至108年3月底資料。
(三)岸際勤務人力逐年精簡,巡邏密度不足恐有漏洞
另依「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組織準則」規定,各地區分署為應任務需要,部署496處岸際巡防單位,執行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及通商口岸人員安全檢查、海域及海岸安全調查、岸際巡防等防止走私或偷渡之勤務工作(詳附表3-10-5)。
附表3-10-5:海岸巡防機關岸際巡防勤務部署情形表 單位:處
單位
岸巡隊
執勤單位
轄區範圍
安檢所
巡邏站
守望哨
北部分署
3
45
6
55
負責宜蘭縣和平溪北岸(不含)至苗栗縣青天泉(含) ,全長373.5公里
中部分署
2
37
5
45
負責北起苗栗青天泉南岸(不含),南迄嘉義八掌溪北岸(含),全長227.4公里
南部分署
3
53
7
66
負責北起八掌溪北岸(不含),南迄塔瓦溪(不含),全長304.7公里
東部分署
2
21
5
33
負責北起和平溪北岸(不含),南迄塔瓦溪南岸(含),全長252.3公里
金馬澎分署
3
50
8
47
負責金門、馬祖、澎湖三島巡邏路線總長度:420.2公里
小計
13
206
31
246
1,578.1公里
合計
496
-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供,本研究彙整。
2.目前臺灣本島及外、離島地區岸際(含金門、馬祖、澎湖、小琉球、綠島及蘭嶼)依區域及勤務重點設有安檢所、巡邏站與守望哨等單位,總計部署496處岸際巡防單位。
該署現行岸際巡邏勤務由31處巡邏站負責,每處巡邏站負責巡邏範圍40公里至70公里不等,全時段岸際各巡邏責任區內派遣共計62組巡邏勤務,全國總巡邏範圍1,578公里,每組巡邏密度約25.5公里/組。近年該署配合募兵制實施,岸際勤務人力逐年精簡,現員數由104年度1萬511人降至108年度截至3月底9,134人(詳附表3-11-1),減幅達13.1%。是以,該署因應岸際勤務人力精簡需要,現有各巡邏責任區派遣勤務組數勢必隨之調減,致各巡邏站巡防範圍擴大,倘巡邏密度不足恐生邊境安全之漏洞,允宜研謀對策運用現有岸際勤務人力、裝備資源,加強岸際巡防及港口安全檢查工作,有效發揮勤務效能。
綜上,近年偷渡走私管道多元化,海(岸)域走私偷渡事件頻仍且非法物品數量為數不少,海(岸)域巡邏分別存有班次減少、人力未達標準配置及逐年精簡現象,恐影響巡邏密度而產生邊境安全之漏洞,允宜研謀對策並加強海(岸)域巡防及港口安檢工作,以維護海(岸)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