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揭示,我國整體稅式支出推估約3,034億元,其中所得稅部分為1,964.64億元,占64.75%,顯示目前稅式支出項目以所得稅為大宗,爰彙整91年度至108年度我國所得稅稅式支出之變動趨勢並分析其原因。經查:
(一)近20年來我國所得稅稅式支出已從最高峰96年度3,733.93億元,大幅減少至108年度1,964.64億元,減幅高達47.38%
1.我國91年度所得稅之稅式支出為2,322.74億元(綜所稅1,336.07億元、營所稅986.67億元),之後逐年增加,增至96年度3,733.93億元(綜所稅1,377.38億元、營所稅2,356.55億元),為近20年之最高。97年度以後概呈遞減趨勢,108年度已縮減至1,964.64億元,較96年度減少1,769.29億元,減幅高達47.38%。
2.若以稅式支出占稅收比率觀察,91年度至96年度占比介於48.69%~59.11%,97年度以後概呈遞減趨勢,至108年度估算僅占18.24%,顯示我國所得稅稅式支出規模已大幅縮減。
(二)稅式支出有細碎化之趨向及易放難收之特性,允宜強化評估機制
1.我國產業發展與租稅優惠政策形成緊密關係,卻也引起稅損龐鉅及不適當租稅減免措施可能干預市場價格機能,扭曲經濟資源配置,違反租稅中立性原則之質疑;復由於「減稅法案」一經立法通過,無需每年評估審議,長期恐導致稅式支出之無效率,並易形成預算管理之漏洞。
2.近10年(97年度至108年度)通過之減稅法案包括私立學校法、水利法、貨物稅條例、農業發展條例、技師法、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住宅法等,租稅減免金額雖未若以往龐鉅,惟高達70餘項(詳附錄之表2),顯示採用稅式支出做為政策工具漸趨頻繁且有細碎化之趨向。
3.又依據107年財政統計年報揭露產業創新條例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稅額情形,101年度核定之抵減稅額為57.35億元,107年度已增至177.30億元(詳附錄之表4),成長3倍餘,顯示稅式支出有易放難收之特性,加上稅式支出具有隱蔽性,易疏於監督,若未能審慎評估,適時調整,恐流於浮濫。
(三)107年租稅負擔率與97年相當,並未隨稅式支出之大幅減少而有明顯提升,提升稅收適足性之功效仍屬有限
1.按租稅負擔率若長期偏低,政府缺乏適足財政收入因應國家永續發展之需要,恐不利財政穩定及國家長期發展。我國近20年來(91年度至108 年度)租稅負擔率(不含社會捐)平均水準約12.4%,就各年度資料分析,91年度 至93 年度為11.5%~11.9%,94年度至97年度,增至約13.0%,98及99年度又降至11.8%及11.5%,100年度之後則緩步上升,107年度為13.4%(詳圖3),惟僅與97年度相當。若與國際比較,我國2017年租稅負擔率僅12.9%,低於日本18.2%、南韓20.0%及歐、美等國家(詳附錄之表5),並較1990年之19.9%下降近7個百分點,降幅之大超過全球主要經濟體,顯示我國租稅負擔率仍屬偏低。
2.近20年來我國稅式支出規模大幅縮減,主要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下簡稱促產條例)相關租稅優惠於98年底落日。惟為配合促產條例落日,營所稅稅率由25%調降為20%,再由20%調降為17%等;綜所稅「21%、13%、6%」3個級距稅率分別各調降1個百分點等。該等措施雖係為建構「輕稅簡政」之租稅環境,惟租稅負擔率並未隨稅式支出之大幅減少而明顯提升,顯示近年來政府推動財政健全方案等改革措施,在提升稅收適足性之功效仍屬有限。
(四)綜所稅之稅源並未隨國民所得同步增長,允宜維護稅源並合理擴大稅基
1.租稅減免短期雖可能產生稅損,惟長期若能產生回饋,將可增加GDP(國內生產毛額),並培養稅源,進而充裕稅收,則尚不致影響整體財政之穩定。
2.分析我國所得稅之稅源與GDP變化情形,依據財政統計年報有關綜所稅及營所稅結算申報資料,倘以90年為基期,分析其成長情形,截至105年度止,GDP成長69.09%,營所稅之營業收入淨額成長12.92%,課稅所得額成長136.65% (詳附錄之表6),營所稅之營業收入淨額成長雖緩,惟或因稅式支出之減少,課稅所得額反而大幅成長,顯示促產條例相關租稅優惠之落日,對於營所稅稅基之擴展,似已顯現其正面效果。
3.另綜所稅之所得總額成長45.57%、所得淨額成長47.50% (詳附錄之表6),均低於GDP之成長率;若以平均年成長率觀之,91年度至105年度止,GDP平均年成長率為3.60%,綜所稅之所得總額為2.70%、所得淨額為3.28%,亦低於GDP之成長率(詳附錄之表6-1),意謂稅源並未隨國民所得同步增長,維護稅源並擴大稅基仍有努力空間。
綜上,近20年來我國稅式支出規模雖已大幅縮減,惟租稅負擔率並未明顯提升,顯示政府近年來推動財政健全等改革措施,在提升稅收適足性之功效仍屬有限;另綜所稅之稅源並未隨國民所得同步增長,維護稅源並擴大稅基仍有努力空間,允宜妥善規劃與因應新經濟模式之課稅問題,並強化對地下經濟之納管,以期合理擴大稅基、增裕稅收,緩解長期財政沉苛。
圖3:我國所得稅稅式支出及租稅負擔率之變動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