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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運作現況之檢討

壹、前言 日期:102年8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運作現況之檢討 目錄大綱:壹、前言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政府為配合社會發展各時期需要及達成當時特定政策目的,避免公務人員任用規範之限制,以及增加實務運作的自主性、獨立性等因素,常透過組織設置條例或行政命令等方式,捐助設立各種不同類型之財團法人(以下統稱財團法人)。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02年度預算案送本院審議財團法人共計123家,其中以農委會主管之25家最多,經濟部主管之23家為次。

我國財團法人除少數依特別條例設立外,多數均依民法規定辦理,然民法對於財團法人之監督方式主要採適法性的事後監督,鮮少事前監督規範。實務運作上,各主管機關多以行政命令訂定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作為對其監督管理之依據,然因各機關所訂規範內容繁簡不一,標準寬鬆有別,對財團法人監督強度完全取決於主管機關之態度,未能有一致標準,造成爭議事件不斷,問題叢生。例如部分財團法人以各種方式降低政府捐助比率,以逃避立法院監督;武智基金會以變更章程方式脫離經濟部及台糖公司掌握,甚至傳出賤租土地給承包商等不法情事;酬庸退休公務人員轉任與其退休前職務相關之財團法人或轉投資公司等重要職務;部分負責人及高階主管除支領月退休俸及優惠存款利息外,再支領高額薪酬、獎金及津貼等,均使得政府對財團法人之監督受到質疑,並屢屢遭受來自立法院及輿論之壓力,認為政府管理不符公平正義,嚴重影響政府施政形象。

長期以來,政府對於財團法人之監督多流於形式,造成財團法人問題叢生,本報告將從財團法人之財務營運及人事管理等方面,就制度及實務運作情形進行多面向問題探討,並研擬改進對策,俾供政府施政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