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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運作現況之檢討

一、獎金福利未比照公務機關相關規定,並有部分財團法人進用為數不少之退休人員,支領待遇水準不低 日期:102年8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運作現況之檢討 目錄大綱:參、現階段中央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主要問題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部分財團法人支領獎金超過公務機關規範標準,或執行政府賦予公權力業務或公益性組織,卻比照國營事業領取績效獎金,顯有未當

現行接受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其薪資結構除參照公務人員待遇或國營事業單一薪俸設計外,有部分給付標準超過政府機關規定,茲分述如下:

1.年終獎金超過公務機關支給標準: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第3點(3)之規定,公務機關年終工作獎金發放標準為1.5個月之薪資,惟部分財團法人於97年度至101年度間發放年終獎金超過1.5個月薪資者計有13家,如經濟部所轄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台灣非破壞檢測協會各年度介於2至2.5個月之間,另工業技術研究院及全國認證基金會均超過2個月(詳附表3.1.1)。

考績(考核)獎金超過公務機關支給標準或另行自訂計算標準: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之規定,年終考列乙等者發放0.5個月俸額獎金,甲等者發放1個月俸額獎金,惟部分財團法人考績獎金之最低標準雖與公務人員考績法相當,然最高支領標準卻優於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之公務人員給予甲等2個月,乙等1.5個月之規範標準者計有7個,如經濟部所轄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於98年度至100年發放優等獎金5.34、3.64及3.98個月、外交部所轄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甲等最高3.3個月等。另尚有自訂計算標準者,如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按盈餘25%提撥及交通部所轄中華顧問工程司考績獎金為年終獎金之2.47至3.57倍(詳附表3.1.1)。

部分依據特別法設置,針對義務人課予繳納金錢負擔,具特別公課性質,或執行政府賦予之公權力事項,卻比照國營事業領取績效獎金:為促進國營事業經營企業化及工作績效,依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待遇授權訂定基本原則第1點規定,由國營事業衡酌其事業生產力、營運績效及用人費負擔能力,擬訂待遇標準,歷年來各國營事業考績最高以2.6個月薪給總額為限。然部分財團法人依據特別法設置,針對義務人課予繳納金錢負擔,具特別公課性質,其年度盈餘實為收取強制性規費所產生,或執行政府賦予之公權力業務,員工不需面臨市場競爭,但卻比照國營事業領取績效獎金,顯未反映員工對於財團法人之貢獻,實有未當,如金管會所屬7財團法人皆有類此情形。

基於公益性目的設置,卻發放績效獎金,不符組織特性者:如農委會所轄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97年度至101年度間,各年度績效獎金均發放2.6個月、經濟部所轄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亦均發放2.6個月,以上設置目的具公益性質之財團法人,卻發放績效獎金,顯與設置目的未符(詳附表3.1.1)。

經營虧損或接受政府財源挹注或未具營業機構屬性,惟各項獎金發放遠超過公務機關獎金標準,有欠合理

經營虧損仰賴國庫編列預算挹注其財務缺口,卻仍發放各項獎金,顯有加重國庫負擔之嫌:以經濟部所轄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為例,其97年度至101年度,年終、考績及績效獎金之發放總數介於4.16個月至4.68個月之間,然由其營運結果觀之,除100年度有盈餘外,其餘4年度皆發生短絀,尚需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年度預算編列40億元至60億元挹注其財務缺口,惟年年卻比照國營事業領取績效獎金,顯欠妥當。另尚有農委會所轄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亦有類似情況,該財團法人97年度以前均發生虧損,致農委會農業金融局自95年度至102年度合計編列30餘億元挹注其財務缺口,惟其近5年來,3項獎金發放總數介於4.1個月至4.6個月。

政府捐助占比達九成以上,且未具營業機構屬性之財團法人,各項獎金發放月數與國營事業相近:以101年度為例,農委會所轄台灣區花卉發展協會3項獎金合計約3至4.25個月(考列優等),另金管會所屬財團法人獎金合計最高達4.6個月,包括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及保險安定基金,其餘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及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獎金最高發放月數亦可達4個月。此外尚有交通部所轄中華顧問工程司,除年終獎金發放月介於1.5至2個月外,其年度考績獎金為年終獎金之3.57倍,亦頗為優渥。

附表3.1.1: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97至101年度年獎金發放標準

單位:月

財團法人名稱

政府原始捐助占比

政府累計捐助占比

年終獎金

考績(考核)獎金

績效(其他)獎金

農委會

豐年社

92.50

97.64

0.5至1.5

0

0.5至2

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

50.00

35.001.5

0

-

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

78.00

78.00

0.75至1.5

0.7-1

(101年度)

-

中央畜產會

100

100

1.5

0.5至1.5

-

農村發展基金會

99.63

99.61

1.5

0.5至1.5

-

農業工程研究中心

44.00

44.00

-

-

-

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

100

98.90

1.5

1

-

維謙基金會

100

100

2﹟

-

-

七星農業發展基金會

100

100

2﹟

-

-

桃園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

100

100

1.5

0.5至1

-

臺中環境綠化基金會

100

100

1.5

1(97年度)

-

曹公農業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

0

0

1.5

0.5至1

-

水利研究發展中心

100

100

1.5

0.5至1

-

台灣香蕉研究所

10.00

39.37

1.5(97年度至100年度)

0

-

台灣區蠶業發展基金會

50.00

50.00

1.5

0

-

台灣區花卉發展協會

95.24

95.24

1.5

0.5至1.75

(101年度)

1(101年度) 1.5(100年度)

台灣漁業及海洋技術顧問社

57.38

57.38

0至1.5

(101年度)

-

0.5至2.3 (99年度及100年度)

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

98.80

98.80

1.5

1

-

台灣區遠洋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

86.00

56.00

1

-

-

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

91.05

91.05

1.5

-

-

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

100

96.92

1.5

0.5至1

-

台灣地區遠洋魷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

61.09

74.24

-

-

-

臺灣兩岸漁業合作發展基金會

57.00

57.00

1.5

-

-

七星環境綠化基金會

100

97.00

1.5

-

-

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90.00

85.33

1

0.5至1

2.6

經濟部

中國生產力中心

60.98

60.97

1

0至1.3

(分4等)

-

臺灣手工業推廣中心

100

100

0.7至1.5

-

0.8(97年度)、0.76(101年度)

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50.00

0.43

2至2.5﹟

-

0.99至1.3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100

100

1.5

0.39至0.45

0.75至0.78

台灣地理資訊中心

100

100

1.5至1.8﹟

0.1至0.5

-

中興工程顧問社

95.83

95.83

1.5至2﹟

0至2

考績之0-1倍

台灣區雜糧發展基金會

70.00

70.00

1.5

0.2至1

-

工業技術研究院

100

100

2至2.2﹟

-

0.9至2

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

85.92

85.92

0.875至1.822(99年度﹟)

0. 615至5.34(

其他(研究、推廣、實習等)

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92.00

92.00-

0至2.5(

-

台灣非破壞檢測協會

63.64

63.63

2至2.5﹟

0.5至1

-

中華經濟研究院

90.90

90.72

1.5

0.25至1.72

(101尚考核中)

-

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78.95

75.00

-

-

1.3至1.8

中衛發展中心

53.44

53.44

-

1至1.5

0至1.2

(101年度0至1)

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58.82

58.82

1.5

總盈餘之25%

自籌盈餘之25%至27%

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53.75

53.75

1.5

0.1至2.7(

研發0.08至0.17、其他0.01-0.02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97.26

83.15

1.06至1.08

0.5至1

績效獎金2.6

提案獎金(小額)

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

100

100

1

0.5至1

2.6

(98年度3.8)

全國認證基金會

56.70

56.70

2至2.1﹟

-

1.4至2

商業發展研究院

44.33

44.33

1.5

-

-

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33.33

86.67

0.5

(97年度1.2)

0.5至2.5(

(101年度)

-

專利檢索中心

100

100

1.5

0至2

檢索獎金每件上限3,000元

文化部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100

99.95

1.5

0至2(優等)

-

臺灣省文化基金會

100

100

1.5

0.6至1

-

金門酒廠胡璉文化藝術基金會

100

100

1.5

-

-

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

100

85.47

-

-

-

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100

99.35

1.5

-

-

中法文化教育基金會

100

100

-

-

-

臺灣美術基金會

0

88.44

-

-

-

中央通訊社

100

100

1.5

0至1.5

-

中央廣播電臺

100

100

1.5

0.5至1

-

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

80

80

1至1.5

-

國家電影資料館

100

100

1.5

-

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100

100

0.8至1

-

0.3至2.4(績效) 0.05至0.09(連動獎金)

內政部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100

100

1.5

0.5至1

-

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100

100

1.5

0.5至1

-

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

100

100

1.5

-

-

賑災基金會

100

100

1.5

0.5(100年度)

-

亞洲土地改革與農村發展中心

65.71

65.71

-

-

-

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

100

100

-

-

-

臺灣營建研究院

100

100

-

1.85至2.8

-

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

100

100

0.5至1

0.5至4(

(分3級)

專案獎金

台灣建築中心

56.18

60.85

1

0至1.5

-

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

0

76.19

1至2﹟

-

-

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

100

100

-

-

-

教育部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4.48

98.06

1.5

0.5至1

-

中華幼兒教育發展基金會

100

100

-

-

-

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

65.57

65.57

1.5

-

-

社教文化基金會

100

100

1.5

-

-

臺灣省童軍文教基金會

100

100

-

-

-

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

68.6

64.55

1.5

-

-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66.67

66.67

1.5

-

-

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

100

100

-

-

-

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100

4.8

1.5

-

-

衛生署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100

89.93

0

0至1.5(優等1.5、甲等1.125)

-

病理發展基金會

100

50

1.5

0至1.125

0至2

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

97.88

97.88

1.5

-

0.2(其他)

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76.93

81.6

1.5

0至1.5

-

醫藥品查驗中心

100

100

1.5

0

-

藥害救濟基金會

100

16.74

1.5

0至1

-

國家衛生研究院

100

100

1.5

0至1.5

-

金管會

台灣金融研訓院

88.65

68.46

1至1.5

(僅發放非正職人員)

不超過全院2個月薪給

2.6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特種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00%捐助

1

0.5至1

2.33至2.5

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1

0.5至1

2.3

(98年度2.6)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1.5

0.5至1

1.5至1.77

保險安定基金

原始基金來源為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公設基金)餘額提撥

1

0.5至1

1.128至2.6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0

0

1.5

0.5至1.5

1.5至2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100

100

1.5

0.5至1

2.1

交通部

台灣郵政協會

100

100

1.5

0

0

台灣電信協會

100

100

1.5

0

0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52.63

52.63

1.4至1.52﹟

0

1.5至2.11

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0

0

1.5

0.5至1

0

中華顧問工程司註3

94.12

94.12

1.5至2﹟

年終獎金之2.47至3.57倍

0

台灣敦睦聯誼會

0

0

2.8至3.34(三節+年資+其他)

外交部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93.15

100

1.5

0.5至3.3(

(100及101年度)

-

臺灣民主基金會

100

100

1.5

-

0.5至1

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

66.67

66.67

1至1.5

-

1

法務部

臺灣更生保護會

-

-

1.5

0.5至1

業務績效獎金

福建更生保護會

96.77

96.77

1.5

0.5至1

-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100

100

1.5

0.5至1

小額獎勵金等

國科會

國家實驗研究院

100

100

1.5

-

0.32(101年度)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100

100

1.5

0.05至0.06

-

原能會

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

85.2

85.2

1.5

-

-

核能資訊中心

78.1

78.1

1.5

-

-

環保署

環境與發展基金會

100

100

1.5

-

-

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

100

100

1至1.5

1至1.5

-

國防部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

100

100

1.5

0.5至1

-

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註4

100

81.57

1.5

0

-

通傳會

電信技術中心

100

100

0至1.85﹟

(101年度)

-

未休假獎金(依勞基法)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

100

100

1.5

-

-

僑委會

海華文教基金會

100

100

1至1.5

1(甲等)

-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100

83.9

1

0.5至1

0.5

(98年度2.34)

陸委會-海峽交流基金會

77.61

74.66

1.5

0.5至2.5(

-

蒙藏會-蒙藏基金會

40.00

89.03

1.5

-

-

司法院-法律扶助基金會

100.00

100

1

1.5

(99年度至101年度)

1.5(99年度起改為考績獎金)

退輔會-榮民榮眷基金會

100

100

1.5

-

0-1(慰勉金)

原民會-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100

100

1

0.8-1

(101年度)

-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部會彙整財團法人填報資料(102年度5月底)。

2.本表列示97年度至101年度核發之標準(最近3年皆未發放者未予列示),若每年發放者或每年標準皆不一者,則以括弧列示發放年度。

3.交通部所轄中華顧問工程司其考績獎金未提供發放標準,故按考績獎金與年終獎金比例換算之。

4.標示﹟者為年終獎金超過1.5個月薪資,標示(者為考績(考核)獎金超過公務機關支給標準。

福利種類眾多且標準不一,部分項目比照公務人員發放,惟支給標準高於規定,或有未衡酌財務自籌與營運結果發放者

綜觀財團法人福利項目,其中除三節獎金、伙食費、交通費及房租津貼等係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訂定,非屬公務機關預算編列項目外,其餘如健康檢查補助、子女教育補助及旅遊補助等與公務人員福利雷同,至於從業人員之休假及加班費係依勞基法規定處理,故眾多政府捐助之公設財團法人其福利制度可謂兼具勞工與公務人員待遇性質。茲將福利發放種類與相關問題分述如下:

三節獎金:政府捐助之公設財團法人福利項目,以發放三節獎金者最多,共計61家(詳附表3.1.2),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屬於經常性給與,各財團法人核發標準有定額、按月薪比率或視營運結果發放:

採定額發放方式者45家:如農村發展基金會三節獎金5萬元、中華顧問公司春節、中秋及端午各發放1萬元、1萬2千元及7千元獎金,其餘發放6千元2家、5千元10家、介於1,000元至3,500元或禮券等。

以月薪基礎或視營運結果發放者16家:以月薪為發放基礎計有9家,如台灣地理資訊中心中秋節獎金0.4個月至1個月、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及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端午及中秋獎金各0.5個月;其餘7家則視營運結果發放,如病理發展基金會之年節獎金採定額計點,其101年度三節獎金約為年終獎金之1.31倍。

附表3.1.2:財團法人三節獎金支給標準單位:新台幣元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1.中國生產力中心

各節2,000元

31.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端午及中秋1,000元

2.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各節1,000元

32.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各節2,000元

3.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端午及中秋1,000元、春節1,500元

33.臺灣營建研究院

端午及中秋各2,000元

4.台灣地理資訊中心

中秋節獎金0.4至1個月(

34.國土規劃及不動資訊中心

端午及中秋各3,000元

5.中興工程顧問社

各節6,000元

35.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

端午及中秋視決算結果發放(

6.台灣區雜糧發展基金會

各節2,000元

36.國家實驗研究院

文康費支給(

7.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

各節2,000元

37.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每年5,000元

8.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各節6,000元

38.病理發展基金會

年節獎金定額計點(

9.中華經濟研究院

中秋、端午1,500元、春節2,000元

39.台灣金融研訓院

各節5,000元

10.中衛發展中心

中秋端午獎金計約1個月(

40.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各節5,000元

11.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視營運狀況而定(

41.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各節5,000元

12.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各節1,000元

42.保險安定基金

各節5,000元

13.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各節5,000元

43.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端午及中秋各節2,000元

14.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

各節5,000元

44.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各節5,000元

15.全國認證基金會

春節1,500、端午及中秋1,000

45.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各節5,000元

16.商業發展研究院

端午及中秋0.2至0.5個月(

46.台灣郵政協會

各節3,500元

17.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各節2,000元

47.台灣電信協會

各節2,000元

18.專利檢索中心

各節2,000元

48.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端午及中秋0.49至0.5個月(

19.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

1,000元代金(福利會發放)

49.中華顧問工程司

春節10,000元、中秋12,000元及端午7,000元

20.農村發展基金會

每年50,000元

50.台灣敦睦聯誼會

中秋、端午各0.5個月、春節1至1.5個月(

21.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

端午0.5個月中秋0.5個月(

51.台灣更生保護會

各節1,000元(慰勞金)

22.維謙基金會

各節20,000元(發放禮券)

52.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各節1,000元(慰勞金)

23.水利研究發展中心

端午及中秋各節0.5個月(

53.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

各節2,000元

24.台灣區花卉發展基金會

視年度盈餘及個人績效發放(

54.核能資訊中心

各節2,000元

25.台灣漁業及海洋技術顧問社

視年度盈餘及個人績效發放(

55.電信技術中心

春節1,500元、中秋及端午500元

26.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

中秋、端午各節0.5個月(

56.海華文教基金會

端午及中秋各節2,000元

27.台灣區遠洋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

各節0.5個月(

57.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

各節3,000元

28.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各節5,000元

58.環境與發展基金

各節1,000元

29.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

端午及中秋2,000至3,000

59.海峽交流基金會

各節3,000元

30.中央廣播電臺

各節3,000元

60.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由福委會決定(

61.國家衛生研究院

各節1,000元(禮券)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部會彙整財團法人填報資料(102年度5月底)。

2.文字標(者為以月薪基礎或視營運結果發放。

健康檢查補助費:依行政院89 年11 月9 日台89 院人政給字第211130 號函規定,公教人員年滿40歲以上,每 2年補助 1次,以3,500元為上限,至於行政院所屬機關正副首長及司處長以上主管人員全身健康檢查費,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年12月29日局給字第10000635251號函規定,每年不超過1萬4千元為限。政府捐助成立之123家公設財團法人中,編列年度預算補助員工辦理健康檢查事宜者,經統計有44家,發放情形如下:

部分財團法人補助一般員工健康補助費,遠超過行政院所規範年滿40歲以上,每2年補助3,500元之標準:年度預算編列經費補助員工健康檢查之公設財團法人計有44家,除26個公設財團法人比照或低於89年行政院規定補助標準外,其餘18個財團法人補助金額優於行政院支給標準,如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以2萬5,000元為上限、農村發展基金會1萬5千元及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2萬5千元為上限等(詳附表3.1.3)。

部分財團法人首長或主管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高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所規定之補助上限1萬4千元: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年12月29日局給字第10000635251號函規定,行政院所屬機關正副首長及司處長以上主管人員全身健康檢查費每年不超過1萬4千元為,詢據政府捐助之部分公設財團法人,首長健康檢查補助費高於前揭規定者包括中華經濟研究院首長2萬元、台灣電子檢驗中心經理級以上主管每人1萬5千元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副總經理以上1萬6,500元等。

附表3.1.3:財團法人健康檢查支給標準 單位:新台幣元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1.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每年3,000元

23.中央通訊社

5,000元(每2年1次)

2.台灣地理資訊中心

6,000(2年1次)

24.中央廣播電臺

每年3,000元

3.中興工程顧問社

每年6,500元

25.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200元( 每2年1次)

4.台灣區雜糧發展基金會

10,000(2年1次)

26.國土規劃及不動資訊中心

2,000元( 每2年1次)

5.工業技術研究院

每年2,500元

27.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每次5,000元(約每2年1次)

6.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每年5,000元

28.國家衛生研究院

1,130(每年不同,採101年標準列示)

7.中華經濟研究院

首長20,000元、同仁5,000元

(與醫院簽約,首長與40歲以上同仁人每年1次)

29.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每年1,000元

8.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經理級以上15,000元(每年)課、組長級15,000元(2年1次)及一般員工1,600元(每年)

30.病理發展基金會

10,000元(3年1次)

9.中衛發展中心

12,000(與旅遊補助擇一)

31.台灣金融研訓院

首長14,000元、主管10,000元及其他5,000元(每年)

10.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每年平均約2,700元

32.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5,000元(2年1次)

11.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每年約2,000元

33.保險安定基金

3,000元(2年1次)

12.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3,500元(每2年1次)

34.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副總經理以上16,500元、40歲以上員工及主管10,000元及其他5,000元(每年)

13.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

3,000元至5,000元(不定期)

35.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3,500元(2年1次)

14.全國認證基金會

每年約5,500元

36.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40歲以上員工5,000及副主管以上14,000元(2年1次)

15.商業發展研究院未滿40歲3,000元、40歲以上及主管5,000元、副院長以上高階主管12,000元(每年編列,實際視員工個人意願)

37.台灣敦睦聯誼會

490元-890元

16.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每年3,000元

38.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主管14,000元、其他3,500元(約每2年1次)

17.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

每人730元、55歲以上1,500元(2年1次)

39.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管10,000元、其他3,500元(每年)

18.農村發展基金會

每年每人15,000元(檢據核銷)

40.電信技術中心

2,500(45歲以上每年1次、以下每2年1次)

19.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

每年不超過25,000元

41.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3,000(2年1次)

20.桃園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

上限14,000元(約2年1次)

42.環境與發展基金會

每年2,500元

2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經理以上10,000元、一般同仁3,000元(每年)

43.海峽交流基金會

主管14,000及40歲以上員工3,500元(2年1次)

22.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每年6,000元

44.法律扶助基金會

主管及40歲以上員工3,500元(2年1次)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部會彙整財團法人填報資料(102年度5月底)。

旅遊補助: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規定,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全年最高以補助1萬6千元為限。部分財團法人有依公務人員不休假旅遊補助1萬6千元或低於是項標準辦理者,但亦有部分財團法人員工相關旅遊補助高於前揭規定辦理者,如農村發展基金會、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及病理發展基金會等3個財團法人員工旅遊補助每年每人3萬元、七星農業發展基金會2萬5千元(詳附表3.1.4)。

附表3.1.4:財團法人旅遊補助支給標準 單位:新台幣元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1.中興工程顧問社

10,000元

20.國家衛生研究院

上限4,000元

2.台灣區雜糧發展基金會

8,000至16,000

3.工業技術研究院

3,000元

21.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3,000元

4.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

5,000元

22.病理發展基金會

30,000元

5.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10,000元

23.台灣金融研訓院

3,000(101年度)

6.台灣非破壞檢測協會

每年國外10,000、國内5,000

24.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2,500元

7.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12,000元(服務滿半年)

25.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2,500元

8.中衛發展中心

與健康檢查擇1

26.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16,000元

9.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5,000-10,000(視年度營運及經費編列)

27.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3,000元

10.全國認證基金會

15,000元

28.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上限10,000元

11.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4,000元

29.台灣敦睦聯誼會

職工福利社決定

12.豐年社

16,000元

30.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每人3,000元

13.農村發展基金會

30,000元

31.國家實驗研究院

上限16,000元

14.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

30,000元

32.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上限16,000元

15.七星農業發展基金會

25,000元

33.電信技術中心

上限3,000元

16.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3,500元

34.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

8,000元

17.中央廣播電臺

5,000元

35.榮民榮眷基金會

上限16,000元

18.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2,500至3,000元

36.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每年舉辦一次

19.社教文化基金會

16,000元(14天休假)

37.賑災基金會

16,000元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部會彙整財團法人填報資料(102年度5月底)。

子女教育補助: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三)之(2)規定,公教人員生活津貼包括子女教育補助,故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國小、國中、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者,其子女教育補助應按公私立高中、高職及學校標準支給。詢據政府捐助需依預算法第41條第4項及決算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本院審議之123家財團法人中,計有紡織產業綜合研究等11家財團法人訂有子女教育補助支給標準,其中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及曹公農業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等2個財團法人完全參照公教人員之標準補助、桃園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則參照公務人員國內進修費用補助作業標準補助,而中央通訊社支給國外人員子女教育補助標準1,500美元至3,000美元,其餘財團法人之補助標準介於數百元至萬元以下(詳附表3.1.5)。

附表3.1.5:財團法人子女教育補助支給標準 單位:新台幣元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1.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子女教育、旅遊等補助每人每年上限6,000元

7.曹公農業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

參照公教人員標準

2.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學期平均達80分提供獎學金3,000(高中)元至10,000元(大學)

8.中央通訊社

1,500美元至3,000美元(國外人員)

3.全國認證基金會

國小500元、國中1,000元、高中2,000元及大學3,000元

9.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每年5,000元

4.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

幼稚園 800元、高中及大專獎學金1,500元及2,500元(達標準者由福利會發放)

10.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每學期大專4,000元、高中3,000元、國中2,000及國小1,000元。

5.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

參照公教人員標準

11.臺灣營建研究所

每學期大專5,000元(80分以上)、高中3,000元、國中1,000元(80分以上)

6.桃園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

參照公務人員國內進修費用補助作業要點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部會彙整財團法人填報資料(102年度5月底)。

伙食費、交通費及房租津貼及其他福利

伙食費: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規定,營利事業不論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每人每月之伙食費在1,800元以內支給。詢據政府捐助需依預算法第41條第4項及決算法第22條第2項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年度預算書送本院審議之123家財團法人中,計有16個財團法人每月發放伙食費 (詳附表3.1.6),其中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及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高於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所規範之標準發放,每人每月3,000元。

附表3.1.6:財團法人伙食費支給標準 單位:新台幣元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1.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每月1,800元

9.七星農業發展基金會

每月1,800元

2.台灣地理資訊中心

每月1,800元

10.台灣建築中心

每月1,800元

3.中興工程顧問社

每月1,800元

11.病理發展基金會

每月1,800元

4.中華經濟研究院

確實使用午餐每人25元

12.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每月3,000元

5.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確實使用午餐每人50元

13.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每月3,000元

6.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每月1,800元

14.中華顧問工程司

每月1,800元

7.農村發展基金會

每月1,800元

15.台灣敦睦聯誼會

每月1,800元

8.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

每月1,800元

16.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

每月600元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部會彙整財團法人填報資料(102年度5月底)。

交通費:前揭123家財團法人支給交通費者17家(詳附表3.1.7,不含公務機車),其中採按月定額支給者,以文化部所轄2家之交通費標準最高,包括中央通訊社發放3,000元(主管以上)至4,000元(委任)、中央廣播電臺一級以上主管給予每月5千元補助等。

附表3.1.7:財團法人交通費支給標準 單位:新台幣元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1.臺灣手工業推廣中心

實支實付

10.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每月630元

2.台灣區雜糧發展基金會

660元至2,000元(實報實銷)

11.病理發展基金會

每月1,200元

3.全國認證基金會

每月2,000元

12.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每日150元

4.農村發展基金會

每月2,000元

13.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每月1,800元

5.曹公農業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

依自訂標準支給

14.臺灣更生保護會

覈實核銷

6.台灣區花卉發展基金會

750元

15.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公務機車每月油資20公升

7.中央通訊社

3,000(主管以上)元至4,000元(委任)

16.海華文教基金會

每月2,000元

8.中央廣播電臺

5,000元(一級以上主管)

17.榮民榮眷基金會

覈實核銷

9.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夜間交通費200元(逾23時至次日早上6點)

18.海峽交流基金會

每月2,300元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部會彙整財團法人填報資料(102年度5月底)。

房租津貼:前揭123家財團法人,尚有5家至今仍給予首長房租津貼補助,如金管會所轄之台灣金融研訓院、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及保險安定基金,以上給予首長或總經理每月5,000元房屋津貼,另中央通訊社給予員工之房租津貼介於750元至3千元之間(詳附表3.1.8)。

附表3.1.8:財團法人房租津貼支給標準 單位:新台幣元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1.中央通訊社

750元至3,000元(按員工職級核給)

4.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每月5,000元(總經理)

2.台灣金融研訓院

首長每月5,000元

5.保險安定基金

每月5,000元(總經理)

3.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每月5,000元(總經理)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部會彙整財團法人填報資料(102年度5月底)。

2.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現任董事長為兼任,故未支領董事長房租津貼5千元。

其他:除前揭所述三節獎金、健康檢查補助費、員工旅遊補助費、子女教育補助費、伙食費、交通及房租津貼外,其他福利項目尚包括生日禮金、婚、喪、生育補助、幼兒津貼及住院及生產慰問金等等(詳附表3.1.9)。

附表3.1.9:財團法人其他津貼給付標準 單位:新台幣元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財團法人名稱

支給標準

1.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退休人員紀念品2,500元

10.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生日禮金2,000元及休假補助

2.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結婚禮金36,000元、喪葬補助配偶、父母及子女21,000元、袓父母15,000元、生育66,000元(單胎)及生日2,000元

11.藥害救濟基金會

福利費用每人約為1,500 (101年度共計61,615元,按41人計算)

3.商業發展研究院

結婚禮金及生育禮金3,600元、奠儀2,100元

12.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

50,000元(婚、喪及生育補助)

4.專利檢索中心

其他福利6,000元

13.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生日禮金1,000元及尾牙4,000元及自強活動2,500元

5.台灣區花卉發展基金會

3,000元(生活津貼)

14.臺灣民主基金會

生日禮金1,000元

6.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生日禮金1,000元

15.臺灣更生保護會

結婚生育1個月、喪葬1.5個月及生日禮金3,600元

7.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幼兒津貼每月1,500元

16.福建更生保護會

生日禮金3,000元

8.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住院及生產等慰問1,000元

17.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生日禮金3,000元(另有婚、喪及生育補助)

9.醫藥品查驗中心

3,840元(職工福利金)

18.國家實驗研究院

慶生活動、婚喪生育、年終聚餐及急難慰問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部會彙整財團法人填報資料(102年度5月底)。

各項福利未衡酌財務自籌與營運結果發放,或福利優渥難符組織屬性

財務自籌能力欠佳,仍核發相關福利:部分法人近幾年來接受政府補助及委辦收入逾總收入5成以上,如經濟部所轄台灣地理資訊中心、商業發展研究院及中衛發展中心,財務自籌能力未盡理想,仍分別核發中秋節獎金0.4至1個月、端午中秋獎金0.2至0.5個月及端午中秋獎金1個月等。

營運年度多處虧損狀態,仍核發相關福利: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除100年度有盈餘外,其餘4年度皆為短絀,近年來需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每年編列年度40億元至60億元不等之預算,用以挹注其財務缺口,仍核發三節獎金、健康檢查費(每2年1次);農委會所轄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之情況亦雷同,仍核發三節獎金、健康檢查費;另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100年度及101年度皆處營運短絀,102年度預算亦以虧損編列,除支給三節獎金、健康檢查補助、旅遊補助、子女教育補助及伙食費外,尚有置裝費及學分補助費等多項福利;其餘如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98年度、100年度及101年度發生短絀)及台灣區遠洋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98年度至99年度發生短絀)等,仍列有三節獎金,以上財團法人未衡酌虧損狀況核發相關福利,誠屬未當,亟需檢討。

依特別法設置或執行政府賦予之公權力事項,惟福利優渥恐難符組織屬性:如金管會所轄7個財團法人,分別依特別法設置或執行政府賦予之公權力事項,與公務機關屬性相同,然皆比照國營事業領取各項獎金,且部分仍照發三節獎金,如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除發放三節獎金外,尚有交通費、伙食費、旅遊補助、置裝費(2或3年1次)及其他福利(生日禮金1,000元、尾牙4,000元及自強活動2,500元)等,福利優渥恐難符組織屬性。

綜上,政府捐助成立之123家公設財團法人,各項福利發放項目及標準因中央主管機關未有統一規範標準,致各公設財團法人按其財源豐碩不一而有不同之給付項目及標準,惟或有依勞基法發給者,部分則與公教人員福利項目相同,且部分財團法人獎金制度皆未視財務能力、營運結果或待遇結構發放,以及領取福利堪稱優渥等情事,誠屬未當。

部分財團法人進用為數不少之退休人員,支領待遇水準不低,且各類退休人員轉任規定寬嚴不一

截至102年3月底止,依據122家財團法人填報資料統計,共有169位軍公教退休轉任人員,其中按月或按件支領待遇者計有150人,以軍職退休人員轉任82人最多,其次自學校及研究機構退休轉任者18人、國營事業機構退休轉任者18人、公務機關退休轉任者32人(詳附表3.1.10)。茲將該等退休人員轉任敘薪情況分述如下:

部分財團法人進用政府部門退休人員支領薪資水準高於或接近部會特任首長、各部會政務次長職級或簡任第14職等公務人員:行政院100年10月修訂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第3點:「各主管機關對支領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薪資之董事長或經理人,…,在不超過中央部會特任首長待遇範圍內核定或備查其薪資基準。…。」、「前項因羅致不易或具有專長特殊者,依下列規定處理:(一)每月薪資不超過新臺幣30萬元者,…。」、第4點:「…專任顧問或研究、技術及其他專業從業人員,應衡酌專業性、產業別、責任輕重及羅致困難程度等因素,在不超過中央部會比照簡任第14職等政務次長待遇範圍內,核定或備查其薪資基準。…。屬高科技、稀少性或其他特殊研究領域,難以羅致之人才,經主管機關認定者,……。」。然依財團法人進用政府部門退休人員領取待遇情形分析,可發現部分退休轉任人員支薪水準可謂不低(詳附表3.1.11),且是否屬高科技、稀少性或其他特殊研究領域,難以羅致之人才,仍有探討空間:

支領月俸超過或與部會特任首長待遇相近:支領月俸超過部會特任首長月俸19萬0,500元者計有9人,如衛生署所轄國家衛生研究院特聘研究員2人(原任職大學教授)及研究員(原任國防醫學院上校),月俸分別為30萬5,858元、22萬8,032元及26萬5,197元、國科會所轄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主任(原任國立大學教授兼副校長)月薪28萬元等。另有8人支領月俸逾18萬元,與部會特任首長月俸所差無幾,如經濟部所轄中興工程顧問社董事長(原任環保署署長)月俸19萬元,以及衛生署所轄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專任顧問月俸(原任大學副教授)19萬元等。

支領月俸超過或與部會政務次長級待遇相去不遠:轉任退休人員支領月俸逾15萬元,超過或與部會政務次長級月俸16萬5,855元相去不遠者計有12人,如衛生署所轄國家衛生研究院2位研究員(原任職大學教授與國防醫學院教授)月薪18萬8,266元、國科會所轄國家實驗研究院太空中心2位研究員(原任職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及海軍)月俸19萬6,984元及15萬3,461元等。

支領月俸與簡任第14職等人員待遇相近:轉任退休人員支領月俸介於14萬餘元至12萬餘元之間計有24人,超過簡任第14職等月俸12萬9,965元或與之相近,如金管會所轄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2位副總經理(原任保險司副司長及金管會簡任秘書)月俸分別為14萬8,401元及13萬5,233元、保險安定基金2位經理(原任金管會簡任秘書及中央研究院編審)月俸13萬5,232元等。

部分財團法人進用為數不少之政府部門退休人員,轉任後支領月薪超過10萬元以上,顯優於公務機關簡任第11職等以上之主管薪俸:部分財團法人進用為數不少之政府部門退休人員,如經濟部所轄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進用11位台電公司退休人員,占從業人員91人之12.09%,該等退休人員自國營事業退休時,已領有一次退休金,轉任財團法人後,除2位資深管理師及工程師係以每小時時薪781元方式兼職外,其餘9位轉任退休人員支領月薪介於11萬元至17萬元之間。另有退休轉任人員支領月俸於扣除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後仍超過10萬元者,如經濟部所轄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原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副主任(原任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等。

未依通案決議辦理:如原能會所轄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董事長(原任職大學教授)月俸13萬4,005元,國科會所轄國家實驗研究院太空中心資深研究員(原任職於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月俸19萬6,984元,未依本院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通案決議,將實支月薪應依該職務薪資標準減去其所支領月退休金加上給付優惠存款利息合計數額後之差額支給。據國家實驗研究院表示已於102年8月7日函請國防部依法辦理停支及追繳事宜,原能會則於102年4月8日函請該協會儘速配合改善。

政府部門退休人員轉任規定不一,難以杜絕退休人員轉任支薪爭議,顯有檢討必要

為杜絕退休公務人員支領雙薪爭議,行政院於99年修訂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3款及第32條第5項規定,自101年度起退休公務員轉任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20%以上之法人、基金,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停止辦理優惠存款。至於政務人員則依照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當政務人員領受月退職酬勞金後,再任職於政府捐助(贈)經費達法院設立登記財產總額50%以上之財團法人職務者,應停止領受月退職酬勞金。而退休教師、國營事業機構退休人員及退伍軍職人員尚未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法,以法律明訂停支月退休金及停止辦理優惠存款。

然前揭公務人員退休法與政務人員退休條例除採計之財產總額分別為50%以上及20%不同外,其計算政府捐助(贈)百分比所採用之財產總額時點分別為「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及「政府捐助(贈)經費達法院設立登記財產總額」,亦有差別。

綜上,依行政院100年10月修訂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對於羅致不易或具有專長特殊者,其敘薪應衡酌設置性質、規模、人員屬性、民間薪資水準及專業人才市場供需等因素。惟前揭所列舉退休轉任人員,雖其中或有符合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所規範之「羅致不易或具有專長特殊者」或「屬高科技、稀少性或其他特殊研究領域」等之標準,但其中不乏其專業性並非無可取代,若係因原主管機關退休人員轉任取得該職務,是否有藉職務之便,致其敘薪標準較一般薪資水平優渥,恐有再探討空間。此外,現行公部門各類退休人員轉任之法律規定不一,禁領雙薪之規定僅明定於公務人員及政務人員之退休法令中,且兩法對於捐助(贈)比率及採計財產總額時點仍有不同,皆有檢討必要,始能有效化解資源獨厚特定人士與利益迴避等質疑。

附表3.1.10:軍公教退休轉任及兼職人員原任機關類別統計 單位:人

主管部會

轉任 人數

不支薪

支薪

退休轉任支領待遇者之原任機關

合計

(1至4)

1.軍方機構

2.學校及研究機構3.國營事業機構

4.公務機關

農委會

3

2

1

0

0

0

1

1

經濟部

40

1

39

15

2

12

10

39

文化部

33

4

29

28

0

0

1

29

內政部

4

2

2

0

1

1

0

2

教育部

6

4

2

0

1

0

1

2

衛生署

9

0

9

2

4

0

3

9

金管會

11

0

11

0

2

1

8

11

交通部

7

3

4

0

0

4

0

4

外交部

12

0

12

2

5

0

5

12

法務部

2

0

2

2

0

0

0

2

國科會

19

0

19

18

1

0

0

19

原能會

2

1

1

0

1

0

0

1

環保署

2

1

1

0

1

0

0

1

國防部

3

0

3

3

0

0

0

3

通傳會

2

0

2

2

0

0

0

2

陸委會

6

0

6

3

0

0

3

6

退輔會

8

1

7

7

0

0

0

7

合計

169

19

150

82

18

18

32

150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部會彙整財團法人填報資料。

附表3.1.11:軍公教退休人員轉任財團法人待遇支領情形統計表

財團法人名稱

現職

姓名

原任職機關與職稱-類別

待遇(註6)

是否終止月退及優惠存款

薪資

(元/月)

兼職(其他)

農委會1人

中央畜產會

組長

劉OO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科長-4

105,278

0

經濟部39人

中國生產力中心

總經理

張OO

經濟部工業局專門委員-4

187,948(

0

中國生產力中心

正工程師

何OO

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所長-1

實支約3,352

0

已扣月退與優存

中國生產力中心

工程師

胡OO

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兵工官-1

實支約40,550

0

已扣優存

中國生產力中心

副工程師

裘OO

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工程官-1

實支約41,010

0

已扣優存

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副工程師

曹OO

陸軍步兵292師876旅第7營作戰官-1

44,000

0

否(已扣優存利息)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二等管理員

楊OO

海軍陸戰隊-1

28,448

0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二等管理員

徐OO

海軍-1

27,178

0

月退未終止,優惠存款終止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二等管理員

余OO

海軍陸戰隊-1

27,686

0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二等管理員

石OO

海軍陸戰隊-1

26,162

0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工程師

吳OO

陸軍後勤司令部-1

67,772

0

無月退,優惠存款未終止(自薪資扣除)

中興工程顧問社

董事長

蔡OO

行政院環保署署長-4

190,000(

0

中興工程顧問社

執行長

陳OO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參事兼副主任委員-3

184,800(

0

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

工程師

李OO

海軍總部少校-1

59,522(已扣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

0

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總經理

沈OO

台電公司/處長-3

170,410(

0

一次退

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資深管理師

蕭OO

台電公司/專業總工程師-3

0

時薪781

一次退

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經理

杜OO

台電公司/專業總工程師-3

138,890#

0

一次退

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經理

林OO

台電公司/副廠長-3

138,820#

0

一次退

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稽核

郭OO

台電公司/副研究員-3

116,780

0

一次退

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正工程師

趙 O

台電公司/經理-3

124,590#

0

一次退

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正工程師

宋OO

台電公司/經理-3

124,590#

0

一次退

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正工程師

陳OO

台電公司/副廠長-3

122,670#

0

一次退

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經理

陳OO

台電公司/副廠長-3

124,480#

0

一次退

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經理

賴OO

台電公司/經理-3

132,560#

0

一次退

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工程師

賴OO

台電公司/副廠長-3

0

時薪781

一次退

中華經濟研究院

院長

吳OO

中央研究院研究員-2

113,765

(已扣月退及優存)

0

未停發月退及優惠存款

中華經濟研究院

研究員兼所長

張OO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4

150,640(

0

未領(已停辦優惠存款)

中華經濟研究院

研究員

李OO

桃園縣政府-4

108,595

0

未領(未辦理優惠存款)

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助理工程師

黃OO

國防部統一通信指揮部作戰官-1

32,159

0

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管理員

蔣OO

三軍聯合參謀大學海軍學校敎育官-1

37,302

0

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副管理師

陳OO

陸軍總部八軍團作戰官-1

34,262

0

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副工程師

田OO

空軍作戰司令部通信航管連分隊長-1

32,159

0

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副工程師

李OO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技士-4

0

按件計酬

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副工程師

沈OO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課長-4

0

按件計酬

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副工程師

范OO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技士-4

0

按件計酬

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副工程師

張OO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技士-4

0

按件計酬

中衛發展中心

董事長

谷OO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教授-2

0

20,000(交通津貼)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董事長

王OO

經濟部商業司司長-4

156,210(

每月5,000(房屋津貼)

全國認證基金會

執行長

周OO

國防部聯勤207廠品保室上校主任-1

132,800#

0薪資已扣除優惠存款利息

全國認證基金會

副執行長

范姜OO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科長-4

102,900

0

文化部29人

中央通訊社

副社長

邵OO

新聞局國際新聞處長-4

141,440#

0

中央通訊社

數位中心助理工程師

許OO

陸軍司令部歩兵少校-1

40,090

0

中央廣播電臺

一級工程師

洪OO

國防部分隊長-1

72,377

0

中央廣播電臺

資深編導

關OO

播音總隊新聞官-1

68,679

0

領一次退

(月薪扣優惠存款利息)

中央廣播電臺

資深編導

陳OO

海軍總部秘書-1

74,277

0

領一次退

(同上)

中央廣播電臺

一級工程師

王OO

通信作業營組長-1

58,115

0

領一次退

(同上)

中央廣播電臺

二級工程師

張OO

陸軍副營長-1

54,716

0

領一次退

(同上)

中央廣播電臺

組長

全OO

陸軍保防官-1

88,475

0

領一次退

(同上)

中央廣播電臺

一級工程師

黎OO

陸軍情報官-1

72,377

0

領一次退

(同上)

中央廣播電臺

一級工程師

李OO

空軍副連長-1

65,814

0

領一次退

(同上)

中央廣播電臺

總臺長

李OO

空軍廣播電臺副臺長-1

135,875#

0

領一次退

(同上)

中央廣播電臺

行管部副理

孫OO

國防部政戰官-1

104,595

0

領一次退

(同上)

中央廣播電臺

二級技術員

姜OO

空軍軍官學校中校教官-1(102年4月17日離職)

32,024

0

領一次退

(同上)

公視基金會

助理工程師

蔡OO

陸軍司令部中尉副連長-1

65,075

0

是(領一次退) 註5

公視基金會

助理工程師

蘇OO

陸軍司令部少校地纜官-1

60,075

0

是(領一次退) 註5

公視基金會

助理工程師

魏OO

陸軍司令部通信組長-1

64,075

0

是(領一次退) 註5

公視基金會

企劃

陳OO

陸軍司令部中尉輔導官-1

44,000

0

是(領一次退) 註5

公視基金會

記者

鄭OO

陸軍司令部輔導長-1

41,001

0

是(領一次退) 註5

公視基金會

記者

楊OO

陸軍司令部副連長-1

49,000

0

是(領一次退) 註5

公視基金會

營建工程管理師

康OO

陸軍司令部建築工程官-1

49,000

0

是(領一次退) 註5

公視基金會

文字記者

章OO

陸軍司令部新聞官-1

60,000

0

是(領一次退) 註5

公視基金會

助理工程師

洪OO

陸軍司令部士官長-1

44,000

0

是(領一次退) 註5

公視基金會

庫房製作助理

湯OO

國防部中校政戰官-1

56,085

0

是(領一次退) 註5

公視基金會

攝影師

林OO

後備司令部情報官-1

35,500

0

是(領一次退) 註5

公視基金會

機電工程專員

馬OO

空軍司令部少校參謀官-1

90,410

0

是(領一次退) 註5

公視基金會

轉撥發射組組長

蔡OO

空軍司令部主任-1

104,830

0

公視基金會助理工程師

王OO

空軍司令部中尉通訊官-1

56,075

0

是(領一次退)

公視基金會

編導

林OO

空軍司令部維修班長-1

54,000

0

是(領一次退)

公視基金會

記者

陳OO

空軍司令部中校中隊長-1

31,199

0

內政部2人

臺灣營建研究院

副院長

徐OO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組長-3

147,928#

0

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

董事長兼執行長

黃OO

國立高雄大學教授-2

150,000(

0

教育部2人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主任

牟OO

東華大學校長-2

(102年8月1日卸任)

121,807元#

(扣優惠存款利息)

0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副主任

洪OO

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政務人員)-4

100,310元

(扣優惠存款利息)

0

衛生署9人

國家衛生研究院

副研究員

杜OO

台北市立慢性疾病防治院主任-4

126,445#

0

是(領一次退)

國家衛生研究院

高級管理師

周OO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4

115,329

0

是(領一次退)

國家衛生研究院

特聘研究員

陳OO

台灣大學教授-2

228,032*

0

國家衛生研究院

研究員

張OO

中央大學教授-2

188,266(

0

國家衛生研究院

研究員

陶OO

國防醫學院教授-1

188,266(

0

國家衛生研究院

特聘研究員

蘇OO

成功大學教授-2

305,858*

0

是(領一次退)

國家衛生研究院

研究員

劉OO

國防醫學院上校-1

265,197*

0

是(領一次退)

醫藥品查驗中心

小組長

王OO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主治醫師-4

178,850(

0

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

專任顧問

江 O

國立陽明大學醫學副教授-2

上限19萬元(

0

領一次退

金管會11人

台灣金融研訓院

董事長

許OO

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2

每月88,436(扣除月退及優惠存款利息等)

0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總經理

高OO

保險司副司長-4

152,400(

5,000

(其他)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副總經理

劉OO

保險司副司長-4(102年7月16日退休)

148,401#

0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副總經理

賴OO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秘書-4(102年6月離職)

135,233#

0

保險安定基金

經理

黃OO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科長-4

135,232#

0

保險安定基金

經理

林 O

中央研究院編審-2

135,232#

0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總經理

吳OO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副局長-4

205,924*

0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董事長

賴OO

行政院副秘書長(政務官)-4

167,597(

0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總經理

曾OO

財政部保險司副司長-4

163,790(

0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處長

林OO

台灣銀行-3

135,233#

0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技術員

盧OO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4

34,925

0

無月退及優惠存款

交通部4人

台灣電信協會

幹事

賴OO

中華電信公司高級技術員-3

31,000

0

支領交通事業資位人員月退休金

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主任秘書

徐OO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長-3

133,900#

0

中華顧問工程司

董事長

郭OO

桃園國際機場(股)董事長-3

150,000(

0

無月退及優存

中華顧問工程司

主任

丘OO

高鐵局科長-3

106,986

0

外交部12人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技術團團長

方OO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4

187,220(

0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駐所羅門技術團資深專家

林OO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4

163,070(

0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駐所羅門技術團團長

莫OO

交通部觀光局-4

187,220(

0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駐巴拉圭技術團團長

李OO

國立嘉義大學-2

163,070(

0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駐沙烏地阿拉伯技術團團長

林OO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2

147,150#

0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駐布吉納法索醫療團團長

黃OO

左營海軍醫院-1

332,180*

0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駐厄瓜多技術團技師

賴OO

國立竹山高級中學-2

128,640#

0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駐史瓦濟蘭王國職業訓練計畫專家

饒OO

國防部-1

134,190#

0

臺灣民主基金會

副執行長

楊OO

外交部-4

0

每月5萬元(兼職)

臺灣民主基金會

資深研究員

高OO

外交部-4

0

每月5萬元(兼職)

臺灣民主基金會

副執行長

蔡 O

國立政治大學-2

0

每月3萬元(兼職)

臺灣民主基金會

主任

黃OO

國立政治大學-2

0

每月2.5萬元 (兼職)

法務部2人

臺灣更生保護會

幹事

張OO

空軍政戰官-1

45,201

0

無領月退俸

臺灣更生保護會

幹事

王OO

國防部情報官-1

46,992

0

無領月退俸

國科會19人

國家實驗研究院

太空中心副研究員

林OO

空軍官校-1

106,935

0

國家實驗研究院

太空中心副工程師

張OO

陸軍裝甲兵學校-1

96,293

0

國家實驗研究院

太空中心研究員

鄭OO

海軍-1

153,461(

0

否(由薪資扣除)註5

國家實驗研究院

太空中心管理師

楊OO

空軍401聯隊-1

81,859

0

否(由薪資扣除) 註5

國家實驗研究院

太空中心助理研究員

賴OO

國防部-1

78,333

0

否(由薪資扣除) 註5

國家實驗研究院

太空中心副研究員

羅OO

空軍-1

94,685

0

國家實驗研究院

太空中心資深研究員

陳OO

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1

196,984*

0

國家實驗研究院

資深研究員

丁OO

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1

109,752

0

否(由薪資扣除) 註5

國家實驗研究院

颱洪中心副研究員

鳳 O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1

86,099

0

國家實驗研究院

管理員

王OO

憲指部-1

34,640

0

國家實驗研究院

災防中心副研究員

于OO

海軍氣象中心-1

71,203

0

否(由薪資扣除) 註5

國家實驗研究院

災防中心研究助理

翁OO

空軍氣象聯隊-1

32,000

0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主任/特聘研究員

張OO

國立清華大學教授/副校長-2

280,000*

0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管理員

童OO

國防部空軍總司令部上尉-1

49,260

(優存利息自月薪減除)

0

一次退休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工程助理

邱OO

國防部空軍工程中隊上士-1

74,560

(優存利息自月薪減除)

0

一次退休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管理師

黃OO

國防部空軍總司令部中校-1

121,330#

(優存利息自月薪減除)

0

一次退休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管理員

徐OO

國防部空軍總司令部士官-1

51,250

(優存利息自月薪減除)

0

一次退休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助工程師

黎OO

國防部陸軍總司令部上尉-1

91,470

(優存利息自月薪減除)

0

一次退休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管理員

王OO

國防部陸軍總司令部憲兵少校-1

50,690

(優存利息自月薪減除)

0

一次退休

原能會-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

董事長

鄧OO

清華大學教授-2

134,005#

0

環保署-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長

張7OO

臺灣大學教授-2

-

每月交通費3萬

(兼職)

國防部3人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

主任

雷OO

國防醫學院財務官-1

77,343

0

否註5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

副處長

王OO

國防部軍法局副處長-1

48,960

0

否註5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

一級專員

吳OO

軍管區司令部組長-1

42,072

0

否註5

通傳會2人

電信技術中心

副理

李OO

海軍204軍鑑輪機長-1

56,474

(已扣優惠存款)

0

一次退

電信技術中心

工程師

陳OO

海軍通信航管聯隊維修士-1

53,738

(已扣優惠存款)

0

一次退

陸委會6人

海峽交流基金會

董事長

林OO

內政部常務次長-4

246,815*

0

海峽交流基金會

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高OO

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政務官)-4

235,640*

0

海峽交流基金會

主任秘書

萬OO

國防管理學院院長-1

38,399

0

海峽交流基金會

主任

陳OO

國防部副處長-1

63,000

0

海峽交流基金會

科長

黃OO

內政部技正-4

105,710

0

海峽交流基金會

專員

王OO

國家安全局參謀-1

32,1590

退輔會7人

榮民榮眷基金會

秘書長

徐OO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1

32,150

7,500(兼任欣彰天然氣公司監察人)

榮民榮眷基金會

秘書

洪OO

苗栗縣團管區副司令-1

32,150

0

榮民榮眷基金會

秘書

謝OO

國防部人次室副處長-1

32,150

0

榮民榮眷基金會

秘書

榮OO

陸軍航訓部科長-1

32,150

0

榮民榮眷基金會

秘書

楊OO

陸軍司令部保指部組長-1

32,150

0

榮民榮眷基金會

秘書

張OO

國軍臺北財務處副處長-1

32,150

0

榮民榮眷基金會

秘書

李OO

政戰學校科長-1

51,705

0

非支領軍方退休俸人員,逐年晉支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部會彙整財團法人填報資料(以102年度3月底薪資為填報基礎。)

2.本表以每月支領薪資或報酬者(不含支領出席費、車馬費者)。

3.原任機關類別: 1為軍方機構、2為學校及研究機構、3為國營事業機構及4為公務機關。

4.標註*者月俸逾19萬元、(月薪逾18萬元、(月俸逾15萬元及#月俸介於14萬餘元至12萬元。

5.經洽詢公視基金會,據復其軍職退休人員已停止優惠存款利息;另依國家實驗研究院及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表示,有關軍職轉任人員支薪係依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處理。(洽詢日期102年7月8日)。

6.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自98 年1 月1 日起適用:1.支領軍公教退休(伍、職)給與人員轉(再)任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轉投資公司職務者,依該財團法人或轉投資公司薪資標準之規定支給,如該職務之月薪超過委任第1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者,其實支月薪應依該職務薪資標準減去其「所支領月退休(伍、職)金加上公(軍)保養老(退伍)給付優惠存款利息合計數額或1 次退休(伍、職)金加上公(軍)保養老(退伍)給付優惠儲蓄存款利息合計數額」後之差額支給之,但依法令停支月退休(伍、職)金及優惠存款利息者,不在此限。」,委任第1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為3萬6,1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