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為強化財團法人財務自主能力,允宜督促落實開源節流措施
日期:102年8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運作現況之檢討
目錄大綱:肆、改進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為避免公設財團法人過度依賴政府補助及委辦收入,徒增政府財政負擔,各主管部會應督促所轄財團法人實施開源節流措施,積極開拓捐贈收入、服務收入、基金孳息或投資收益與其他收入等自籌性收入,以達永續發展,實現其設置目的。除加強財務自籌能力外,亦應檢討各項支出之合理與否,並由主管部會將自籌收入成長與支出撙節情形列入營運考核項目,課以相當之責任,並逐年減少對其補助及委辦金額,以改善過度依賴政府財務挹注情形。且對於自籌財源欠佳或連連虧損,惟人事費居高不下之財團法人,應以縮減人事費為首要之務,落實精簡員額措施,俾降低其營運成本。
下載
2013-08-01
2013-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