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88年12月修正相關條文,由原「重要科技事業」限縮為「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並刪除重要投資事業及創業投資事業之適用。91年1月增訂營運總部專章。92年1月增訂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新增投資所得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有關投資抵減、5年免稅與營運總部免稅之核定減免稅額,91年至100年間總計達8,196億6,200萬元(詳附表6)。
附表6:投資抵減、5年免稅與營運總部免稅之核定減免稅額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會計年度
自動化、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投資抵減
投資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5年免稅
營運總部免稅
合計
91
29,593
10,768
-
40,361
92
32,188
13,640
-
45,828
93
33,482
21,185
-
54,667
94
31,710
21,174
-
52,884
95
48,904
41,025
10,156
100,085
96
61,803
48,109
17,246
127,158
97
55,596
37,931
15,785
109,312
98
45,904
42,588
13,148
101,640
99
24,701
55,901
-
80,602
100
59,303
47,822
-
107,125
合計
423,184
340,143
56,335
819,662
※註:1.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91年度至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式支出項目及金額」。
(二)推動協助傳統產業工業技術開發計畫:為加速調整生產技術與結構,以提升產品競爭力,經濟部工業局訂定「傳統工業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據以推動「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90年至96年政府共投入15.85億元,業者共投入22.01億元,共有1,068件案子獲得補助。97年以後補助經費每年提高至4億元。
(三)挑戰2008十大重點投資計畫:行政院於91 年5 月核定「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2002~2007)」,其中十大重點投資計畫包括e世代人才培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國際創新研發基地、產業高值化、觀光客倍增、數位台灣、營運總部、全島運輸骨幹整建、水與綠建設、新故鄉社區營造。總經費共2兆5,325.13億元,中央政府公務預算支應1兆0,326.69億元(40.78%),特種基金支應2,646.15億元(10.45%),特別預算與追加預算支應3,062.72億元(12.09%),地方政府公務預算支應1,611.04億元(6.36%),屬民間參與投資部分為7,678.53億元(30.32%)。
(四)推動兩兆雙星產業發展計畫:推動兩兆雙星產業發展計畫屬於挑戰2008十大重點投資計畫之一環。經濟部於91年擬定「兩兆雙星產業發展計畫」,兩兆指未來產值分別超過1兆元以上之半導體產業及影像顯示產業。雙星指數位內容產業(包含軟體、電子遊戲、媒體、出版、音樂、動畫、網路服務等領域)及生物技術產業。
(五)「大投資、大溫暖」計畫:面對國內外經社環境急遽變遷,行政院以2015年邁向「繁榮、公義、永續的美麗台灣」為國家發展新願景,並規劃透過3個3年期階段性套案計畫,設定期程,系統性地構成2007年至2015年政府建設藍圖。第1階段在產業發展方面,主要為營造優良投資環境及開創產業發展新局,3年總經費2,003億元。在產業人力方面,3年總經費255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