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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回台投資及外人來台投資成效之檢討

二、我國區域經濟整合程度偏低,投資環境競爭力不足 日期:102年8月 報告名稱:台商回台投資及外人來台投資成效之檢討 目錄大綱:伍、問題與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區域經濟整合可擴大貿易市場、產生規模經濟效益、加深專業化生產、發揮投資創造效果與投資轉移效果等,能吸引更多投資(本國投資與外國投資)進入。目前全球各主要地區均已積極進行經濟整合,如北美洲以美國為主之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中南美洲強化區域內結盟,如南方共同市場等,歐洲地區以歐盟為主軸,近年更積極朝跨區域結盟發展,亞洲地區則以東協為主,透過「東協+N」不斷擴大自由市場範圍。但台灣卻幾乎完全被排除在外,除與中國大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及與中美洲5國和紐西蘭簽署FTA外,迄未能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或與主要經濟體完成FTA洽簽,不利我國投資環境競爭力提升,除無法有效吸引FDI進入外,部分台商為降低我國遭邊緣化所產生衝擊,恐會遷徙至其他會員國內進行投資,形成產業外移,將對我國長期經濟發展更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