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科技政策形成機制與組織體系
日期:102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科技預算分配及審議評估機制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我國科技預算分配及績效評估機制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科技政策形成機制
我國於88年公布科學技術基本法,確立行政院應每4年召開1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訂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作為擬訂科學技術政策與推動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依據;且應每2年提出科學技術發展之遠景、策略及現況說明。因此,行政院每4年提出「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計畫提出2年後復提出「科學技術白皮書」,滾動修正我國科技政策,形成循環(圖2.1.1)。
圖2.1.1:我國科技政策形成機制圖
※註:1.資料來源,第9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國科會「我國科學技術發展現況與檢討─面對臺灣的科技轉型」簡報資料。
科技組織體系
1.現階段科技政策推動機構:行政院組織改造前,科技政策推動機構為國科會、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及其他相關部會。國科會負責推動全國整體科技發展、支援學術研究及發展科學工業園區,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則定期檢視評估政策之推動並提供建言,透過各部會科技預算之編列與執行,引導與落實政府科技發展之政策,並由主管科技之政務委員負責跨部會協調。行政院於101年1月1日啟動組織改造,設行政院科技會報,統籌科技發展政策,整合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協調推動全國整體科技發展,惟因科技部組織法草案仍在立法院審議中,有關102年度及103年度科技發展計畫之審議仍維持由國科會負責之運作方式。
2.科技執行機構:分為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發展與商業化4方面。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之主要執行機構為中研院與國內各大專校院;應用研究與技術發展主要執行機構為財團法人與國內各大專校院;商品化部分則由公民營企業執行。
下載
2013-08-01
2013-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