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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二代健保面臨之問題及實施情形檢討

四、各國藥品費用比重及藥品支出控管制度比較 日期:102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二代健保面臨之問題及實施情形檢討 目錄大綱:貳、我國二代健保制度實施現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平均藥品費用占總醫療支出比率

圖2:平均藥品費用占總醫療支出比率

※註:1.資料來源,吳尹中,「台灣與OECD國家醫藥支出之比較」,藥學雜誌Vol.27,100年6月30日。

由圖2得知,OECD 國家藥品占醫療支出約18%;歐美國家中,除希臘為24.8%外,其餘均低於20%。韓國之藥品占醫療支出之23.9%,日本為20.1%,加拿大17.2%,法國16.4%,德國15.1%,澳洲14.3%,美國近年則由低於10%竄升至11.9%,至於丹麥及挪威則仍低於9%。而台灣藥品費用占總醫療支出25%,則明顯較其他國家高。

藥品支出控管制度比較

自健保開辦以來,我國藥費支出約占整體醫療費用的25%,相較於日本的20%及OECD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平均數18%,我國藥費比率偏高,健保署爰認為有必要進行藥價與藥品使用量管控。

按日本自1992年至2012年約20年間業辦理12次藥價調查,每次藥價調查後,藥費支出調降比率約4%至10%;而我國自1999年至2011年約12年間共辦理7次藥價調查,每次藥價調查後,藥費支出調降比率約2%至8%。

至於藥商與醫院間之贊助與相關利益活動,目前日本由藥業團體主動提出上開活動揭露之相關規約並自我約束,以確保藥品銷售能公平競爭,並抑止不合理之銷售行為;惟我國並無立法規範藥商與醫院間之贊助與相關利益活動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