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國健保財務收支無法維持平衡及保費負擔不公情形,二代健保原擬採「家戶總所得」方式收繳保費,惟因結算時點冗長且家戶狀況變動頻繁等原因,仍保留一代健保計收方式,並以加收補充保險費、將政府負擔由現行33.6%提高至36%等方式提高保費來源。
至目前健保費收取情形尚如預期,惟依健保署及本研究概估,以目前費率4.91%為基礎,預估每年保險收入成長1.7%及保險成本成長4.7%估算,健保106年度當期短絀恐達400億元之譜,累計短絀初估將達100餘億元,105年度開始亦未達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8條規定之保險安全準備總額約當保險支出月數標準,健保署應及早妥擬解決方案。
關於二代健保面臨之問題,包括:現行費率恐提前面臨收支失衡發生短絀之情形,多眷口被保險人保險費負擔沉重;二代健保財務收支平衡恐僅維持至多4年;同所得不同身分別而適用不同收費標準,違反公平性;以「藥品支出目標」制取代「藥價調查」無助解決藥價黑洞,並恐加深健保財務之惡化;國人高就診及高領藥情況造成健保資源濫用;衛生福利部及經濟部等政府機關未能有效連結醫材需求及產業發展,致醫材進口依存度仍高;主要科別醫事人力供給失衡,勞委會未會同衛生福利部偕同解決醫院勞動違規問題,醫療除罪化機制有待法務部協助建立等問題,亟待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及健保署等相關機關儘速研謀改善之道。
對於上開問題,本研究建議如下:宜檢討費率及考量調降眷口數為2人(繳費人口為本人加2眷口共3人)俾改善多眷口保險費負擔沉重之問題;針對二代健保未來財務赤字應及早因應並公開資訊;改採「家戶總所得」基礎收繳健保費;健保應於不影響用藥品項或減縮重大疾病用藥前提下,降低藥品支出目標,採「實支實付」並將每年藥價節餘款自健保總額內扣除;推動管控醫療浪費之措施,家庭醫師制之推動應落實轉診制度、促進參與率並加強辦理成效;衛生福利部及經濟部應連結醫療需求及產業輔導政策,增進我國醫療器材之產業競爭力;重新審視內外婦兒急等重大科別診察費之給付標準,加強訴訟外之醫療糾紛解決機制,與法務部研擬醫療疏失責任分擔制度,並會同勞委會詳加審查醫事人員勞動條件,以維醫事人員權益。
(分機:1911 劉雲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