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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不善金融機構監理及退場機制之研究

一、金融重建基金處理銀行業退場及賠付情形 日期:102年8月 報告名稱:經營不善金融機構監理及退場機制之研究 目錄大綱:參、我國經營不善金融機構退場及賠付情形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退場及賠付情形

金融重建基金處理56家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依法賠付2,076億餘元,加計迄102年3月底止存保公司分攤上開7家機構之賠付款計806億餘元,合計賠付款總額2,882億餘元(詳如附表4)。

附表4:金融重建基金及存保準備金賠付56家經營不善金融機構金額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萬元

金融機構

接管日

賠付金額

金融重建基金

存保準備金

合計

47家基層金融機構

90.9.14至93.4.2

9,285,701

0

9,285,701

高雄區中小企業銀行

91.1.28

1,381,212

0

1,381,212

中興商業銀行

90.10.25

5,853,014

0

5,853,014

花蓮區中小企業銀行

96.1.5

115,468

374,795

490,263

台東區中小企業銀行

95.12.15

113,114

445,453

558,567

中聯信託投資公司

96.3.30

92,126

302,986

395,112

中華商業銀行

96.1.6

1,910,474

2,845,579

4,756,053

寶華商業銀行

96.8.10

1,706,187

2,506,249

4,212,436

亞洲信託投資公司

97.1.31

0

0

0

慶豐商業銀行

97.9.26

307,921

1,585,915

1,893,836

合計數

-

20,765,217

8,060,977

28,826,194

※註:1.資料來源,中央存保公司網站。

2.亞洲信託Good Bank承受銀行得標金額(即金融重建基金及存保準備金應賠付金額)為33億4,800萬元,惟NPL及不動產另行標售回收共計37億3,700萬元,抵沖後金融重建基金及存保公司無需負擔賠付金額。

3.資料基準日:102.3.31。

訴訟追償情形

依中央存保公司統計,迄102年4月底止,移送檢調機關偵辦之案件共183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者179件(其中已起訴68件、不起訴處分29件、簽結78件、緩起訴4件)、尚偵辦中者4件。其中已起訴案件,判決有罪者計84人、無罪103人(詳附表5至附表7)。

附表5:移送案件偵辦情形統計表

移送件數

偵辦中

檢調單位偵結情形(件)

已起訴,法院審理件數

不起訴

簽結

緩起訴

183

4

29

78

4

68

※註:1.資料來源,中央存保公司網站。

2.簽結件數包含暫簽結。據金管會說明,簽結及不起訴件數共107件,占全部件數183件之58%,比率不低,其原因涉及檢調自由心證、移送偵辦期間久遠,相關機構可能已整併或處分,待至檢調機關偵辦時,常因資料散失不全,致欠缺完整及有力證據據以起訴。

3.資料基準日:102.4.30。

附表6:起訴案件法院判決情形統計表

違法個案件數

起訴被告人數

無罪

有罪

審理中

通緝

件數

人數

件數

人數

人數

人數

68

189

16

103

52

84

1

1

※註:1.資料來源,中央存保公司網站。

2.資料基準日:102.4.30。

附表7:民事追償案件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類 別

件數

訴訟金額

勝訴判決確定

93

109.0

敗訴判決確定

21

33.1

合計

114

142.1

※註:1.資料來源,中央存保公司網站。

2.現仍於民事訴訟審理中尚有28件。

3.據金管會說明,勝訴判決確定之實際受償金額為2.78億元。

4.資料基準日:10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