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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益彩券發行制度及其對社會福利資源挹注之探討

一、公益彩券回饋金之運用、管理問題研析 日期:102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公益彩券發行制度及其對社會福利資源挹注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我國公益彩券回饋金及盈餘之運用、管理問題研析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依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公益彩券之主辦機關包括勞委會、原民會、內政部、衛生署及財政部,各年度回饋金分配前開主辦機關情形如附表6。該預算自99年度起,由財政部將回饋金20億8,680萬元全數編列歲入預算,財政部獲配部分編入公務預算之歲出預算,採收支併列方式辦理;至內政部、勞委會、原民會及衛生署就獲配額度編列其歲出預算後,納入其主管之特種基金(詳附表7)循預算程序辦理。

附表6:97年度至103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業務主辦機關

96及97年度(註2)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內政部

衛生署

1,543,906

951,374

1,168,158

1,155,744

1,223,929

1,206,750

1,190,869

0

523,659

411,858

411,858

354,336

431,532

431,791

原民會

325,682

472,066

317,000

340,182

286,155

287,894

307,452

財政部

109,087

109,796

111,093

109,504

167,380

105,242

100,000

勞委會

78,353

29,905

78,691

69,512

55,000

55,382

56,688

總 計

2,057,028

2,086,800

2,086,800

2,086,800

2,086,800

2,086,800

2,086,800

※註:1.資料來源,國庫署網站。

2.回饋金運作自96年度起辦理97年度計畫審議;96年度僅就較急迫性計畫補助勞委會及原民會辦理計1,256萬3,187元(亦即96年度及97年度計畫經費係由97年度之回饋金支應)。

3.97年度未分配款項2,977萬2,035元依審計部修正財政部國庫署97年度決算,於98年7月7日解繳國庫。

4.97年度內政部獲配15億4,390萬6,240元,其中4億元係轉撥衛生署辦理「協助弱勢民眾繳納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計畫,爰內政部97年度實際獲配11億4,390萬6,240元。

5.本表分配數為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小組委員會審議決議數。

附表7:業務主辦機關編列公益彩券回饋金預算之特種基金明細表

業務主辦機關

特種基金名稱

內政部

衛生署

社會福利基金

原住民就業基金

原民會

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

勞委會

就業安定基金

※註:1.資料來源,各業務主辦機關。

公益彩券回饋金之運用與管理存有下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