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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由貿易港區實施10年來,相關推動成效之探討

二、允應併同規劃完善之地方建設配套措施,以達港市併榮發展 日期:102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自由貿易港區實施10年來,相關推動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自由貿易區是國家經貿的窗口,其規劃需與政府國土、交通運籌體系相整合,其發展更需與國家產業政策與地方建設相結合,始能有效帶動國家及地方建設之整體發展;故韓國及中國大陸都採整體開發方向係由中央來指定,相關實施細部計畫則由地方來執行方式推行,韓國並採造鎮方式辦理,期以複合優質之居住環境及便利之行政與經商環境以吸引外國企業入駐。

有學者指出:「由韓國經濟自由區的發展經驗得知,對外交通便利、經營/居住環境良好,以及豐富的觀光及休閒設施等三項的配合得宜,才得以造就自由經濟區的發展成功,特別是營造適合經營/居住的環境,…。」現行我國自由貿易港區之規劃係以中央指定及管理方式辦理,惟未併同提出具體完整之地方公共建設配套措施,對於進駐區內廠商無法提供完整之商業經營及居住生活之良善配套服務,明顯影響廠商及相關專業人才投入之意願。

準此,自由貿易港區建設發展開發過程中,事涉到所屬地方政府之配合事項,行政院於推動建置各自由貿易港區時,允應加強與地方政府之溝通聯繫,併同規劃具體完善之地方公共建設配套措施,才能有效達到港市併榮發展之目標,始能促進自由貿易港區長遠穩定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