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改推動時程
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時程,可劃分為「審定期」、「籌備期」及「啟動期」等3階段;各階段之重要規劃作業詳如附表2-1。
附表2-1:行政院組織改造之審定期、籌備期與啟動期
階段
期間
細項作業
審定期
99年1~5月
1.組織改造母法(行政院組織法)於99年2月完
成立法(2月3日總統公布),各機關即著手進
行相關組織之調整規劃工作。
2.5月完成法令、標準作業流程及手冊等各項文
件製頒及新機關之組織調整規劃報告審查
等工作。
籌備期
100 年1 月
1.行政院完成所屬各機關組織法草案審查。
2.成立新設機關籌備小組,以推動各項工作。
3.於各組織業務調整生效日前7 個月辦理公務
人員優退申請作業。
啟動期
101 年1 月
啟動行政院新部會架構。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研考會-行政院組織改造變革管理研究。
新機關組織法案之立法情形
行政院組織法於民國99 年2 月3日完成立法,並自101年1月1日施行。新組織法將行政院由原先37 個部會,精簡為29 個部會;惟各機關組織法案之立法進度不一,至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第2次臨時會結束(民國102 年8 月6日止),仍有若干部會之組織法草案尚待審議(詳附表2-2)。分述如下:
已完成立法之部會:計有外交部、法務部、財政部、教育部、文化部等19個部會(含所屬相當中央3級獨立機關單位) 已完成相關組織法之立法。
尚未完成立法之部會:內政部等10個部會暨所屬之組織法草案目前經立法院委員會審查完畢,並進行黨團協商,期於下會期儘速完成立法。
附表2-2:行政院各部會組織法案立法進度一覽表
1.已完成立法並施行者
2.已完成立法尚待規劃施行日期
3.尚未完成立法之機關
機 關
施行日期
外交部
國防部
財政部
教育部
法務部
文化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僑務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
行政院主計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中央銀行
國立故宮博物院
中央選舉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衛生福利部
101.9.1
102.1.1
102.1.1
102.1.1
101.1.1
101.5.20
101.7.1
101.9.1
101.1.1
101.2.6
101.2.6
101.1.1
101.1.1
101.1.1
101.2.6
101.8.1
102.7.23
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
內政部
經濟及能源部
交通及建設部
勞動部
農業部
環境資源部
科技部
大陸委員會
海洋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合計:17部會
2部會
10部會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研考會提供;資料截至102年8月6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