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
日期:102年9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組織改造問題檢討與改進方向
目錄大綱:參、我國與主要國家政府組織架構之比較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國情概況
我國面積3萬6千餘平方公里,2012年人口為2,331萬5千餘人,平均每人GDP為2萬0,386元。
組改歷程
我國行政機關組織長久以來存有下列問題:部會數量太多,超出合理管理幅度,增加橫向協調成本;編制員額不斷膨脹,人事經費負擔沈重;部、會、署、局等名稱眾多,定位混淆;組織法制、運作方式欠缺彈性,難以因應環境快速變遷;個別機關組織法修正完成前,單位調整無法順利進行,行政院爰推動組織改造。而於76年8月即已曾成立行政院組織法研究修正專案小組,並於77 年10 月間函送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至本院審議,惟因客觀環境變遷及配合憲法增修,於79 年6 月函請本院撤回。81 年行政院重組組織法研修專案小組,就各項組織調整議題持續研議。之後歷經二度政黨輪替,行政院仍持續推動組織改造,於99年2月3日行政院組織法修正公布,自101年度開始施行,行政院並於101年2月將二級機關及所屬相關組織法案函送本院審議。
改革後之中央行政組織架構
我國自36年公布行政院組織法後,行政院組織數目已由14 部3會擴增至37 個部會。本次組織改造後,行政院將改為14 部、8 會、3 獨立機關、1行、1 院及2 總處等29個二級機關(參附圖2-3)。
下載
20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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