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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組織改造問題檢討與改進方向

五、管控各直轄市高階員額不斷膨脹,俾免逐年攀升之人事費支出拖垮地方財政 日期:102年9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組織改造問題檢討與改進方向 目錄大綱:伍、建議改進方向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中央政府大規模組織改造,地方政府則有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台南市及桃園縣等5縣市組織調整,陸續改制升格為直轄市;總計我國有6個直轄市(含台北市,簡稱六都)。審視改制後之六都,機關數及公務人力均大幅增加,持續不斷攀升之人事費恐使地方財政更加惡化,頗值憂心。相關建議如后:

建立改制後體檢機制

縣市改制為直轄市後總計增加150個1、2級機關,以台中市增加86個機關居冠,台南市及桃園縣亦各增加20個~40個機關。建議建立改制後相關體檢機制,除嚴加考核新增機關之績效外,對現有機關亦應落實評估其實質功能,階段性任務已達成,業務日益萎縮者,應積極檢討裁撤或與其他機關整併,以符實際需求。

員額增減應本「當增則增、當減則減」原則,以避免「為增加而增加」之不當員額擴充

改制後六都,薦任第8職等以上中高階文官共增加2,154人;其中簡任第10職等以上高階文官以非主管職務增加較多,薦任第8~9職等中階文官則以科長、主任等主管職務增加較多。為避免直轄市僅為符合各職等員額上限之最低法令要求,而發生「為增加而增加」之不當員額擴充現象,宜加強落實改制後之人力控管及評鑑機制。以高雄市為例,推動組織人力縮減管理措施,要求所屬各機關須按規定落實以預算員額為基準,達成不同比率之員額精簡目標;統計其改制後增加300餘名員額,人事費略增9億元(居6都之末),精簡成效除應賡續推動,其他直轄市或可吸取其可供參考之處。

組織編制變動應併同員額增減調整,以使員額合理配置;人事費超過預算一定比率,亦應嚴審員額擴增需求

因增設新機關致現有組織單位業務量、功能有明顯減少或弱化情形者,應併同檢討縮減其員額;另機關人事支出已逾預算一定比率者,應嚴審其員額擴增需求,俾免人事費不斷膨脹,造成地方財政支出或負債失控。

積極處理超額職缺

各機關之超額職缺、進用與移撥應同步控管,遇有退職缺、臨時出缺或新增職缺時,應優先遞補超額職缺。

增加各項財源之開拓,並落實零基預算精神管控員額及各項支出,以確實達成改制為直轄市後之效能與效益提升目標

各直轄市改制後人事費總計暴增99億元,造成地方收支短絀再形擴大。然地方財政赤字惡化,除人事費不斷增加,縣市自有財源不佳亦為關鍵因素,此亦為各地方政府欲改善財政之重要方向。建議改制後之六都,在員額、機關數、所獲資源及財政自主性均較以往增加情形下,應提升各項財源開拓能力,以反應改制後之效能提升,並據以呈現在實際收益面;另應落實零基預算精神,精實員額及支出管理,提高債務及重要支出資訊之揭露質量,以強化財務透明化,使改制為直轄市後之財政狀況能逐年改善,俾減少對中央政府之財政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