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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資源運用與整合觀點,檢討公務人員訓練體系及終身學習政策

一、考試院及行政院應確實參據本院決議辦理 日期:102年9月 報告名稱:從資源運用與整合觀點,檢討公務人員訓練體系及終身學習政策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本院於審議92年度、93年度、96年度及97年度及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均曾決議要求考試院(保訓會)、行政院(人事總處)針對中央機關各自設立訓練機關(構)所造成資源浪費問題,儘速整併及加強各訓練機關(構)間合作協調,以撙節經費,雖經考試院於92年間協調行政院擬定「行政院所屬訓練機關轉型規劃案」,惟實際執行結果,未如預期減少23所訓練機關(構),實際僅減少13所,且目前中央機關所屬訓練機關(構)依舊林立,多達50所,整併成效顯然欠佳,故考試院及行政院應確實依本院歷年決議事項辦理。

又原於92年間研擬之「行政院所屬訓練機關轉型規劃案」,或因時空及情勢變化須予以調整,且政府刻正進行組織改造之際,考試院(保訓會)及行政院(人事總處)應重新進行全面性之評估,在國家有限資源之充分運用下,共同擬訂具體可行之實施方案,以利整合訓練資源,避免資源無謂之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