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從資源運用與整合觀點,檢討公務人員訓練體系及終身學習政策

三、組織層級與職務列等應審酌衡平性 日期:102年9月 報告名稱:從資源運用與整合觀點,檢討公務人員訓練體系及終身學習政策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按中央各訓練機關(構)雖各有隸屬、各自獨立,然訓練機構係以訓練業務為主,其機關屬性、組織層級及職務列等應屬相近,且基於政府一體,同質組織間亦不宜有所差異或過於懸殊,考試院(銓敘部、保訓會)及行政院(人事總處)宜就訓練機關(構)之組織層級及結構、職務列等及編制員額等,併同檢討研商,避免發生各訓練機關(構)因組織層級及人員職務列等相異,致各院、各部會間競相援引參照,改制升格、提高職務列等及增加編制員額之組織未精簡反膨脹現象。